****业务服务项目变更及延期时间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招标编号:****)
原定于2024年11月11日9时30分开标的****业务服务项目,现变更及延期时间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评分因素“完成保底收益的年度服务费”,其评分标准变更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的报价(含0元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1-3名得10分,4-6名得8分,7-9名得6分,10-12名得4分,13-15名得2分,16名(含)之后不得分。若有报价相同,**有3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该3家供应商并列第1名,则报价次低者为第2名,以此类推。”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5项修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370万元为计费额(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青政发[2012]30号、青政字〔2013〕43号文件执行(具体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60%执行),此项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
三、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
四、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
五、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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