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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2024年度老区产能恢复(**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等):殷经理 0393-****293 ;E-mail:****@qq.com。
报告书编制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180****1329。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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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