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 2024-12-0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日我局拟对《****高强力输送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066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九州中路与扬****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强力输送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省**市****集团内 | ******公司 | ****高强力输送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集团内。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约165000平方米。 | 1、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喷****处理站预处理后同经化粪池处理过的生活废水共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兖****公司****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本项目不新增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密炼开炼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喷淋塔+蜂窝分子筛吸附浓缩+催化氧化处理后经 49m 高排气筒排放;炭黑、粉料、小料、中料等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压延和硫化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浸胶废气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固废。废胶回用于炼胶车间;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太空袋、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废编织物、废钢丝均外售;污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分子筛、废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