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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划局《关于做好2024年自然**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试点(示范点)的通知》(滨自然资规字〔2024〕43 号)文件,**县被确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应用工作示范点,对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数据库进行“日常+定期”更新等工作。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良好信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