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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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医院净化项目 | 二、项目编号:**** | 三、标段(包)名称:****医院净化项目 |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12-27 | 五、评审日期:2025-01-21 09:30 | 六、中标候选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标段名称 | 成交金额 | 1 | **** | ****医院净化项目 | 8008.553467万元 | 2 | ******公司 | ****医院净化项目 | 7556.225533万元 | 3 | **天航****公司 | ****医院净化项目 | 8101.040363万元 | | 七、公示期:2025-01-24至2025-01-27 | 八、联系方式: | 1、招标人:**** | 联系人:韩忠华 联系电话:0535-****021 |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省**市区**路83号内办公301号 | 联系人:刘钰莹联系电话:0535-****778 | 、监督电话: | 九、备注: |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24日16时41分 - 2025年01月27日16时45分。 异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投诉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