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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生产配套项目-仓库、检测、化验车间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70********06496(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配套项目-仓库、检测、化验车间及室外配套工程已****服务局**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夏甸镇姜家窑村西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生产配套项目--室外景观配套、仓库、检测及化验车间,包含以下工程:室外景观配套、仓库、检测及化验车间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总说明为准。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天竣工并交付。 计划开工日期:2025-04-01计划竣工日期:2025-10-31 2.4 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核验,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生产配套项目--室外景观配套、仓库、检测及化验车间,包含以下工程: 1.室外景观配套:沥青路面铺装13650㎡、硅PU篮球场608㎡、石材地面铺装220㎡、室外综合管沟560m,污水管路约2200m、给水管路约2200m、消防管路1600m、电力电缆4400m(甲供);消防水池,钢筋砼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面积638.5㎡,净高3.6m,地下一层、地上一层。 2.仓库、检测及化验车间:①仓库工程:建筑面积1482㎡,门式钢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耐火等级二级,地上一层,高度9m,厂房跨度29.52m,独立基础无地下室。②检测车间:建筑面积739.35㎡,钢筋砼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耐火等级二级,地上一层,高度5.3m,跨度6.6m,独立基础无地下室。③化验车间:建筑面积739.35㎡,钢筋砼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耐火等级二级,地上一层,高度4.8m,跨度6.6m,独立基础无地下室。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总说明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3.1.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1.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公示。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下列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且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须同时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1日 15:48至2025年02月17日 15:48(**时间),登录“**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4.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保证金缴纳账号,并妥善保存“保证金虚拟账号凭证”。具体操作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发布“**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未办理CA的投标人,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1、0535-****61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4日 09:00:00,地点为:****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cn/xzzxrj/123696.jhtml。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09:10008。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09:10008。 7.3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1、0535- ****613。 7.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7.6 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7.7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潘洪良,电话: 0535-****91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春霖,电话:0535-****60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656。 7.8 监管单位:****建设局,联系电话:0535-****656。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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