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 4 号)、《关于发 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 告 2018 年第 48 号),对****蛋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蛋鸡养殖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6座鸡舍,其中蛋鸡养殖5座,育雏1座,并配套料库、鸡蛋仓库、病死动物暂存间及其他配套设施和公用设施等,项目投产后,具有年存栏蛋鸡37.5万只,年产鲜蛋5400吨的养殖能力
项目周围概况: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县龙堌镇西集南村村南。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5****2999
电子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全文版见
链接: https://pan.**.com/s/1NesmdEZ_JZJ5m6x2nwi_mgpwd=5k3h 提取码: 5k3h。
(2)纸版报告书查阅请联系建设单位。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及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qq.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联系人李经理。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或建议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提交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