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变更内容: | |||
1、****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第二大项“投标条件”中第1小项一至五标段投标条件(施工标)投标条件第(4)项人员要求中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水工环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现将此条人员要求变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地质类(水工环)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 2、****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第二大项“投标条件”中第2小项六标段(监理标)投标条件第(4)项人员要求中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水工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现将此条人员要求变更为“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工环(水文或工程或环境)地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本变更公告后附变更附件为本项目七个标段的终版文件,其中施工五个标段的终版文件后附工程量清单中增加了各标段的编制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4、其余未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