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厂债权转让项目,通过****官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配件厂债权转让项目。
三、标的债权内容
****配件厂债权转让项目【截至2022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余额为146.18万元,利息、罚息为81.65万元,债权总额227.83万元】,转让底价为65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信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资格符合规定,且与债务人、保证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 3月14日至 2025 年3月 20日登录****官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配件厂债权转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第三部分“竞价须知”中“意向受让方登记报名”一栏。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3月20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银行子账户。
六、竞价时间
2025年3月21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七、公告媒体:****官网/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八、瑕疵及风险告知
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且因转让方并非标的债权的原始权利人,转让方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标的债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以至于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意向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标的债权明细表》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3、标的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4、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等)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
5、标的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
6、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7、担保物、抵债资产(协议抵债且未办理过户)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8、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9、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并主张;
10、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转让标的债权进行全面了解,疑问之处可咨询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债权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债权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债权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债权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在进行标的债权交接或标的债权项下资产若在过户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与债务人或转让方发生的任何争议),涉及前期欠费、欠税、清场、转让、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均须自行承担并解决。
3、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至******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
(2)自接转让方通知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536-****058程经理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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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