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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端精****基地项目(涂装车间)(二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等要求,2024年05月25日,****在**市**县组织召开了“****高端精****基地项目(涂装车间)(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并邀请了1名专家。会上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汇总后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喷锌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孙武五路597号,项目中心经、纬度:东经117度35分29.076秒,北纬37度28分28.344秒,项目建设重型机械精密涂装车间1座,建设面积为15500 m2,年喷涂60000吨重型机械,一期产能为年喷涂48600吨重型机械,已于2021年8月进行验收。本次验收为二期工程,**3个喷漆房及配套行车、平车的设备,二期工程产能为年喷涂11400吨高端精密机械零部件。 项目建设性质:** 项目规模:年喷涂11400吨高端精密机械零部件 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项目采用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09月,****委托****编制完成了《****高端精****基地项目(涂装车间)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09月23日,******服务局以“惠环审书【2019】22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项目二期工程于2024年02月开工建设,2024年04月进行调试,2024年05月16日和2024年05月17日进行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为23460.86万元,环保投资650万元;一期工程实际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605万元,二期工程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占实际投资的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高端精****基地项目(涂装车间)(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及批复相比,变动情况如下: 将环评中的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措施更改为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CO催化燃烧在线脱附措施,排气筒内径和排气筒高度不变。 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污水产生和排放。 (二) 废气 本项目喷漆、晾干过程产生漆雾、苯、甲苯、二甲苯和VOCs。企业喷漆、晾干工序是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漆雾、苯、甲苯、二甲苯和VOCs由各喷漆房配套的风机引风经过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CO催化燃烧在线脱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方式排放。 (三) 噪声 项目主要是行车、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含漆渣过滤袋、废铂和钯催化剂、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①含漆渣过滤袋:产生量为15t/a,暂存于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铂和钯催化剂:产生量为0.5t/a,暂存于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1t/a,暂存于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企业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2、公司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要求,已于2023年06月0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1621MA3DN5BK7T001P。 3、企业于2021年5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编制的《****高端精****基地项目(涂装车间)(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行正常,产品工况负荷在84.2%~86.8%之间,满足项目验收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具体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喷漆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1kg/h;苯未检出;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3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2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89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0kg/h;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5.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6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苯、甲苯、二甲苯和VOCs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3标准限值要求。 排气筒进、出口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和VOCs平均浓度分别为:42.23mg/m3、未检出、2.63mg/m3、5.06mg/m3、42.5mg/m3和4.32mg/m3、未检出、0.316mg/m3、0.880mg/m3、5.18mg/m3,处理效率分别达到:89.8%、未检出、88.0%、82.6%、87.8%。 (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13 #181;g/m #179;,苯未检出,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33.6 #181;g/m #179;,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88.3 #181;g/m #179;,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771 #181;g/m #179;,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苯、甲苯、二甲苯和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三)固废 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高端精****基地项目(涂装车间)(二期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各项治理措施得到落实,项目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厂址选址合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继续运行可行。 六、验收结论 ****高端精****基地项目(涂装车间)(二期工程)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各项环保要求,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的情况下,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意见、修改后的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信息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的程序和期限进行公示和备案。 七、后续要求、验收报告修改、现场整改内容 1、补充完善项目环评设备、投资及一期工程实际情况说明。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职责要求,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如遇设备检修、停运等情况,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 3、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等,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管理、实际运行操作及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能力; 4、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计划开展日常监测工作;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5、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自主验收后,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高端精****基地项目(涂装车间)(二期工程)验收组成员名单。 **** 2024年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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