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翠岛湖广播塔发射机房使用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县翠岛湖广播塔发射机房使用权转让 | 207万元,按原合同执行转让权60年使用权 | 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4日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 | ||||
住址 | **省**市**县信城街道**三路666****中心601、602室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县翠岛湖广播塔发射机房1-2层使用权 | ||||
所在地 | **县**六路以北、幸福河以东,翠岛湖广播塔 | |||||
标 的 明 细 | 名称 | 使用面积(㎡) | 成交后履约保证金(万元) | 所在层数 | ||
广播塔发射机房1-2层 | 1220.3 | 20 | 1-2层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本此次使用权转让,使用方仅可使用广播塔机房的1-2层,其它楼层无使用权,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07万元,按原合同执行转让权60年使用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中标后,2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付清全部款项。 | |||||
与承租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使用期间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工程主体建筑结构; 2.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受让方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受让方负责所租赁房屋、门外三包区域、院内空地及周边消防安全,以及院内交通和停车安全; 3.意向方须承诺使用期间的消防设施、设备、房屋维修、保安、保洁、水、电、暖、停车管理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按照《建筑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需要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和隔离减震等技术时,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使用权合同》,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使用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缴纳 保证金 | 是 | ||||
缴纳金额 | 1.20万元(备注:在银行转账或电汇时备注为广播电视塔机房项目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或转账。并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中。 3.接收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齐商银行**支行 账户名称:**** 账 号:801********1009167 | |||||
缴纳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6时,在本时间之后缴纳,均不可参与竞标。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日 | ||||
交易方式 | 截止2025年3月24日上午9时前,将所需报价及相关材料纸质版递交**省**市**县信城街道**三路666****中心6楼招投标资料科。 联系人:杨科长、176****0278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 | ||||
联系人 | 杨科长 | |||||
联系电话 | 176****0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