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医疗设备汇总采购(三)二次招标
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姓名或名称: ****商贸有限公司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2024 年度医疗设备汇总采购(三)二次招标
质疑项目编号:**** 包号: 第5包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质疑环节: 中标结果
质疑送达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
质疑提出的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三、质疑答复事项具体内容及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 1.1、有自动加温、手动加温两种加温模式,自动加温模式: 在 33~39℃范围内,设置最小步长为0.1℃。
事实依据:从应标技术参数对应可以查询到,海明产品的自动和手动模式事实中仅仅符合招标文件中 1.1 项目中的自动加温模式。而招标文件中的手动模式,海明产品并不具备,仅仅是手动模式的名字符合,但实际产品功能并不满足。我公司质疑其产品为虚假应标。
手动加温模式:在输出功率为 0% 到 100%范围内,设置最小步长为 10%。****所投中标产品**海明 SHWT-E 型产品并不符合此项参数。
质疑事项答复:经评审专家论证****所投中标产品**海明 SHWT-E 型产品具备手动调节温度的功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投标文件、被质疑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专家论证意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五、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六、质疑答复人基本信息及答复日期
质疑答复人名称: ****
答复质疑的日期: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