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1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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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中联水泥2号水泥磨节能降耗改造项目 | **区 | **** | **云沣生态环境****公司 | 本项目对****原2#水泥磨预粉碎立磨进行技改,技改后原辅料配比改变,产能不变,项目建成后年产45万吨P﹒O42.5水泥。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包括石灰石储库堆场废气、粉煤灰废气、球磨废气和选粉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对应的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各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水泥制造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满足《关于印发**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鲁环发〔2022〕8号)中排放控制要求。颗粒物厂界浓度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关于印发**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鲁环发〔2022〕8号)中排放控制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拟建项目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废油桶,须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相关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