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防洪排水建设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老**排水防涝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和改造、**部分路段的管网修复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EPC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8-370830-04-01-311117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二标段:****广场路西段、广场路东段、五**路、中都大街南段、九华山路中段、银星路、明星路中段等相关路段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并对周边环境进行生态修复提升。 | ||||||||||
建设地点 | **县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3月28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服务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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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公司(联合体牵人)、****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山****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设计院****公司(联合体成员)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设计费总报价(元) | ****200.00 | ****766.00 | ****722.00 | ||||||||||
**工程费:下浮率报价(%) | 1.59% | 1.51% | 1.57% | ||||||||||
质量 |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合格,满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合格,满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合格,满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日历天) | 120 | 120 | 12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沙广臣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03285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俞晓波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沪153********68729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水青园林建设有限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设计院****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林绍扬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沪131********00703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服务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5年03月28日09:00至2025年03月28日13:30完成,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4名专家****交易中心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服务中心****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2025年04月 02 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吕欢,联系电话:151****6761 | |||||||||||||
其他事项 | 2025年0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