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开标时间:2025-04-10 | 招标代理: |
**移动**视频监控项目线下甄选项目甄选公告
本项目为**移动**视频监控项目线下甄选项目,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甄选条件,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1**内容:**移动**视频监控项目线下甄选项目。
1.2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甲方实际建设需要及工期计划,以实际验收日期为准。
2.1 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3 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集团有限公****集团****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移动负面行为清单内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 应答人需落实好各项交付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入管理、实施质量和进度管理、验收管理和安全生产及信息安全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甄选人对项目交付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是**厂商结算款支付的重要依据。
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 时(**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公司获取甄选文件,并提供如下资料: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b.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c.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1. 应答文件的递交地点: **省**市桂陵路中华世纪城B座办公楼1402室。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09:30时。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省**市桂陵路中华世纪城B座办公楼1402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4.3 未密封的应答文件。
本次甄选公告仅在(http://www.****.cn),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甄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采购人:****
联系人:任慧、刘鹏 联系电话:158****8285 182****9782
详细地址:**省****华东路198号
邮 编:27400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考小娟 联系电话:053****6255
邮 箱:****@163.com
我公司发布本次甄选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ww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采购人:
****
2025年3月28日
**移动**视频监控项目线下甄选项目甄选公告
本项目为**移动**视频监控项目线下甄选项目,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甄选条件,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1**内容:**移动**视频监控项目线下甄选项目。
1.2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甲方实际建设需要及工期计划,以实际验收日期为准。
2.1 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3 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集团有限公****集团****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移动负面行为清单内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 应答人需落实好各项交付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入管理、实施质量和进度管理、验收管理和安全生产及信息安全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甄选人对项目交付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是**厂商结算款支付的重要依据。
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 时(**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公司获取甄选文件,并提供如下资料: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b.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c.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1. 应答文件的递交地点: **省**市桂陵路中华世纪城B座办公楼1402室。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09:30时。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省**市桂陵路中华世纪城B座办公楼1402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4.3 未密封的应答文件。
本次甄选公告仅在(http://www.****.cn),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甄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采购人:****
联系人:任慧、刘鹏 联系电话:158****8285 182****9782
详细地址:**省****华东路198号
邮 编:27400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考小娟 联系电话:053****6255
邮 箱:****@163.com
我公司发布本次甄选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ww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采购人:
****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