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1300MA3L73PW9X | 张广峰 |
张广峰 | **省临****开发区 |
无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200吨日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 | **** |
| |
2021版本:053-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 **临****开发区 **省临****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东南517米 |
经度:118.2255 纬度: 34.98521 | ****开发区****服务局 |
| 2023-10-08 |
**行审环评字〔2023〕71号 | ****1300MA3L73PW9X001Z |
2024-06-06 | 800 |
10 | **** |
****1300MA3L73PW9X | **** |
****1300MA3L73PW9X | ******公司 |
913********2856514 | 2024-04-05 |
2024-04-07 | 2024-05-27 |
2024-09-02 | 2024-09-30 |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293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塑料制品1200t | 一期项目工程年产塑料制品360t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3台注塑机、3台上料机、3台搅拌机。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搅拌、上料、注塑成型、定型、修边、成品、质检等 | 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搅拌、上料、注塑成型、定型、修边、成品、质检等 |
无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 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静电除油装置+光催化氧化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得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厂区降尘,不得外排。 噪声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处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静电除油产生的废油、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不得随意处置,平时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做好暂存工作。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静电除油装置+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 项目废包装袋、废模具、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静电除油产生的废油、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无重大变更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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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819 | 0 | 0 | 0 | 1819 | 181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821 | 0 | 0 | 0 | 0.082 | 0.082 | / |
0 | 0.0526 | 0 | 0 | 0 | 0.053 | 0.05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废气处理设备 | 颗粒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标准要求;外排废气V0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内V0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1.项目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静电除油装置+光催化氧化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油烟颗粒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标准要求;外排废气V0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 2.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厂区洒水抑尘,加强车间密闭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内V0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外排废气油烟颗粒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标准要求;外排废气V0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内V0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生产设备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四)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处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静电除油产生的废油、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不得随意处置,平时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做好暂存工作。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项目废包装袋、废模具、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静电除油产生的废油、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