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的要求,我国要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确定土壤环境保护有限区域、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县柳堡镇孙家瞿阝村(四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项目建新区11、12、13、14、15、16、17、18,位于**市**县,**无名道路,南至**旅游区、铭仕盛水小区,西至无名道路,北****商铺。**县柳堡镇孙家瞿阝村(四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项目建新区11占地面积880.00m2(约1.32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919°,北纬37.****9659°;**县柳堡镇孙家瞿阝村(四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项目建新区12占地面积665.00m2(约0.98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8091°,北纬37.****4603°;**县柳堡镇孙家瞿阝村(四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项目建新区13占地面积9.00m2(约0.01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097°,北纬37.****2893°;**县柳堡镇孙家瞿阝村(四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项目建新区14占地面积724.00m2(约1.09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077°,北纬37.****4272°;**县柳堡镇孙家瞿阝村(四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项目建新区15占地面积1471.00m2(约2.21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283°,北纬37.****6190°;**县柳堡镇孙家瞿阝村(四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项目建新区16占地面积579.00m2(约0.87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176°,北纬37.****2453°;**县柳堡镇孙家瞿阝村(四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项目建新区17占地面积29.00m2(约0.04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086°,北纬37.****2467°;**县柳堡镇孙家瞿阝村(四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项目建新区18占地面积711.00m2(约1.07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663°,北纬37.****5866°。地块11、12、13、14、15、16、17、18在2013年及以前,项目地块11、12、13、17内一直为空闲地,地块14、15、16、18内均为民宅和空闲地;2018年地块11内北侧有**简易板房,地块15民宅进行了拆除,变为空闲地;2019年相较于2018年无明显变化,地块11、12、13、14、15、16、17、18内维持原利用状态;2021年,地块14、16内的民宅进行了拆除,变成了空闲地,地块18内东侧少量民宅也进行了拆除,变成了民宅和空闲地;地块11内为空闲地和简易板房;2022至2023年,地块11、12、13、14、15、16、17、18内无明显变化,还维持原土地利用性质。地块18内民宅2024年拆除,变为空闲地。
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按照第一类用地标准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文件要求,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保障地块的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受****规划局的委托,****于2024年12月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本报告。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