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3********083385N | 于英明 |
王锋钢 | **省**市**市 |
**市******基地海湾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碳中和技改项目-二氧化碳综合利用绿色生产碳酸二甲酯循环经济项目 | **** |
| |
2021版本:044-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 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市**市 ****市******基地海湾路8号 |
经度:119.****2518 纬度: 36.****8031 | ****环境局 |
| 2023-10-16 |
青环审〔2023〕30号 | 913********083385N001V |
2020-05-15 | 35000 |
2070 | **** |
913********083385N | **** |
913********083385N | ****公司 |
913********2816242 | 2025-02-28 |
| |
2025-03-01 | 2025-03-29 |
| http://www.****.cn/gonggao/mdtp-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碳酸二甲酯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等生产废气,以及罐区呼吸废气、产品装车鹤管废气(卸车鹤管3台、装车鹤管7台)、产品灌装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通过管道引至废气直燃炉处置,焚烧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氯化钙流化床结晶废气依托1套碱液喷淋除尘塔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P1(DA026)、DA005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甲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甲醇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P1(DA026)排气筒环氧丙烷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P1排气筒S0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厂界V0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甲醇、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要求,完善相关计划,定期对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并将数据上传全市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平台,减少V0Cs无组织排放量。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立管理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确保废气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368吨、0.016吨、4.08吨、10.198 吨以内。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至废水回用池,经微孔过滤后回用于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水、余热锅炉废水经管道输送至******公司用于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接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上述标准未规定的因子须满足参照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含催化剂废液、碳酸二甲酯提纯塔残液、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2-丙二醇废液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确定处置去向,鉴别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及空分空压产生的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储罐罐区、生产装置区等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罐区设围堰,设置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基地建立环境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预案、联动响应机制及人员应急撤离、疏散计划等,确保发生风险物质泄漏等事故后不对周边人员造成伤害。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小苏打料仓和包装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0m高排气DA001 排放; 小苏打干燥尾气一部分经过布袋除尘后排放,另外一部分经过热碱液冷却塔喷淋后经原1根 2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小苏打成品仓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5m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氯化钙结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醇经氯化钙溶液喷淋回收后经 原1根30m高排气筒 DA005排放; 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DMC 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经管道输送至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1支25m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凝液、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产品罐区配套建设1个500立方米的废水储罐储存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水,工艺废水回用到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脱盐水站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原有生产污水收集池,收集的生产污水经微孔过滤后送至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公司硫酸钾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蒸汽凝液回用于脱盐水站用水、循环水场补水,不外排。 项目配套建设1座7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和1座2000立方米事故水池。 厂界昼、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有盖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空压制氮站废分子筛、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外售有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PC催化剂计量罐残液、DMC提纯塔残液、PG(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滤渣干燥系统产生的PG残液、催化剂废包装、装置废滤网废填料、废机油、废润滑油、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危废库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原有1座危险废物库、1座100立方米的危废残液罐、1座100立方米的 PG(1,2-丙二醇)残液罐,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一座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2000m3,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编号为370283-****1212-590-M,见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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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碳酸二甲酯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等生产废气,以及罐区呼吸废气、产品装车鹤管废气(卸车鹤管3台、装车鹤管7台)、产品灌装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通过管道引至废气直燃炉处置,焚烧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氯化钙流化床结晶废气依托1套碱液喷淋除尘塔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P1(DA026)、DA005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甲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甲醇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P1(DA026)排气筒环氧丙烷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P1排气筒S0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厂界V0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甲醇、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要求,完善相关计划,定期对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并将数据上传全市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平台,减少V0Cs无组织排放量。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立管理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确保废气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368吨、0.016吨、4.08吨、10.198 吨以内。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至废水回用池,经微孔过滤后回用于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水、余热锅炉废水经管道输送至******公司用于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接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上述标准未规定的因子须满足参照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含催化剂废液、碳酸二甲酯提纯塔残液、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2-丙二醇废液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确定处置去向,鉴别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及空分空压产生的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储罐罐区、生产装置区等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罐区设围堰,设置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基地建立环境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预案、联动响应机制及人员应急撤离、疏散计划等,确保发生风险物质泄漏等事故后不对周边人员造成伤害。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小苏打料仓和包装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0m高排气DA001 排放; 小苏打干燥尾气一部分经过布袋除尘后排放,另外一部分经过热碱液冷却塔喷淋后经原1根 2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小苏打成品仓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5m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氯化钙结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醇经氯化钙溶液喷淋回收后经 原1根30m高排气筒 DA005排放; 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DMC 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经管道输送至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1支25m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凝液、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产品罐区配套建设1个500立方米的废水储罐储存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水,工艺废水回用到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脱盐水站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原有生产污水收集池,收集的生产污水经微孔过滤后送至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公司硫酸钾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蒸汽凝液回用于脱盐水站用水、循环水场补水,不外排。 项目配套建设1座7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和1座2000立方米事故水池。 厂界昼、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有盖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空压制氮站废分子筛、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外售有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PC催化剂计量罐残液、DMC提纯塔残液、PG(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滤渣干燥系统产生的PG残液、催化剂废包装、装置废滤网废填料、废机油、废润滑油、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危废库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原有1座危险废物库、1座100立方米的危废残液罐、1座100立方米的 PG(1,2-丙二醇)残液罐,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一座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2000m3,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编号为370283-****1212-590-M,见附件。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碳酸二甲酯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等生产废气,以及罐区呼吸废气、产品装车鹤管废气(卸车鹤管3台、装车鹤管7台)、产品灌装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通过管道引至废气直燃炉处置,焚烧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氯化钙流化床结晶废气依托1套碱液喷淋除尘塔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P1(DA026)、DA005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甲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甲醇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P1(DA026)排气筒环氧丙烷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P1排气筒S0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厂界V0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甲醇、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要求,完善相关计划,定期对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并将数据上传全市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平台,减少V0Cs无组织排放量。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立管理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确保废气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368吨、0.016吨、4.08吨、10.198 吨以内。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至废水回用池,经微孔过滤后回用于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水、余热锅炉废水经管道输送至******公司用于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接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上述标准未规定的因子须满足参照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含催化剂废液、碳酸二甲酯提纯塔残液、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2-丙二醇废液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确定处置去向,鉴别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及空分空压产生的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储罐罐区、生产装置区等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罐区设围堰,设置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基地建立环境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预案、联动响应机制及人员应急撤离、疏散计划等,确保发生风险物质泄漏等事故后不对周边人员造成伤害。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小苏打料仓和包装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0m高排气DA001 排放; 小苏打干燥尾气一部分经过布袋除尘后排放,另外一部分经过热碱液冷却塔喷淋后经原1根 2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小苏打成品仓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5m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氯化钙结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醇经氯化钙溶液喷淋回收后经 原1根30m高排气筒 DA005排放; 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DMC 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经管道输送至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1支25m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凝液、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产品罐区配套建设1个500立方米的废水储罐储存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水,工艺废水回用到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脱盐水站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原有生产污水收集池,收集的生产污水经微孔过滤后送至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公司硫酸钾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蒸汽凝液回用于脱盐水站用水、循环水场补水,不外排。 项目配套建设1座7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和1座2000立方米事故水池。 厂界昼、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有盖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空压制氮站废分子筛、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外售有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PC催化剂计量罐残液、DMC提纯塔残液、PG(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滤渣干燥系统产生的PG残液、催化剂废包装、装置废滤网废填料、废机油、废润滑油、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危废库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原有1座危险废物库、1座100立方米的危废残液罐、1座100立方米的 PG(1,2-丙二醇)残液罐,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一座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2000m3,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编号为370283-****1212-590-M,见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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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碳酸二甲酯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等生产废气,以及罐区呼吸废气、产品装车鹤管废气(卸车鹤管3台、装车鹤管7台)、产品灌装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通过管道引至废气直燃炉处置,焚烧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氯化钙流化床结晶废气依托1套碱液喷淋除尘塔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P1(DA026)、DA005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甲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甲醇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P1(DA026)排气筒环氧丙烷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P1排气筒S0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厂界V0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甲醇、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要求,完善相关计划,定期对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并将数据上传全市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平台,减少V0Cs无组织排放量。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立管理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确保废气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368吨、0.016吨、4.08吨、10.198 吨以内。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至废水回用池,经微孔过滤后回用于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水、余热锅炉废水经管道输送至******公司用于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接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上述标准未规定的因子须满足参照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含催化剂废液、碳酸二甲酯提纯塔残液、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2-丙二醇废液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确定处置去向,鉴别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及空分空压产生的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储罐罐区、生产装置区等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罐区设围堰,设置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基地建立环境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预案、联动响应机制及人员应急撤离、疏散计划等,确保发生风险物质泄漏等事故后不对周边人员造成伤害。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小苏打料仓和包装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0m高排气DA001 排放; 小苏打干燥尾气一部分经过布袋除尘后排放,另外一部分经过热碱液冷却塔喷淋后经原1根 2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小苏打成品仓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5m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氯化钙结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醇经氯化钙溶液喷淋回收后经 原1根30m高排气筒 DA005排放; 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DMC 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经管道输送至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1支25m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凝液、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产品罐区配套建设1个500立方米的废水储罐储存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水,工艺废水回用到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脱盐水站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原有生产污水收集池,收集的生产污水经微孔过滤后送至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公司硫酸钾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蒸汽凝液回用于脱盐水站用水、循环水场补水,不外排。 项目配套建设1座7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和1座2000立方米事故水池。 厂界昼、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有盖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空压制氮站废分子筛、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外售有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PC催化剂计量罐残液、DMC提纯塔残液、PG(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滤渣干燥系统产生的PG残液、催化剂废包装、装置废滤网废填料、废机油、废润滑油、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危废库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原有1座危险废物库、1座100立方米的危废残液罐、1座100立方米的 PG(1,2-丙二醇)残液罐,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一座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2000m3,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编号为370283-****1212-590-M,见附件。 |
无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183 | 183 | 0 | 0 | 0 | 366 | 183 | |
16.3 | 16.3 | 0 | 0 | 0 | 32.6 | 16.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4.7 | 34.7 | 0 | 0 | 0 | 69.4 | 34.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4.896 | 0 | 0 | 0 | 0 | / |
26 | 26 | 9.792 | 0 | 0 | 52 | 26 | / |
4.5 | 4.5 | 0.9792 | 0 | 0 | 9 | 4.5 | / |
2.14 | 2.14 | 6.3966 | 0 | 0 | 4.28 | 2.1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凝液、生活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上述标准未规定的因子须满足参照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产品罐区配套建设1个500立方米的废水储罐储存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水,工艺废水回用到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脱盐水站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原有生产污水收集池,收集的生产污水经微孔过滤后送至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公司硫酸钾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蒸汽凝液回用于脱盐水站用水、循环水场补水,不外排。 项目配套建设1座7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和1座2000立方米事故水池。 | 每天4次,共两天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da001/002/003/005/026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碳酸二甲酯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等生产废气,以及罐区呼吸废气、产品装车鹤管废气(卸车鹤管3台、装车鹤管7台)、产品灌装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通过管道引至废气直燃炉处置,焚烧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氯化钙流化床结晶废气依托1套碱液喷淋除尘塔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P1(DA026)、DA005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甲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甲醇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P1(DA026)排气筒环氧丙烷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P1排气筒S0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厂界V0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甲醇、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小苏打料仓和包装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0m高排气DA001 排放; 小苏打干燥尾气一部分经过布袋除尘后排放,另外一部分经过热碱液冷却塔喷淋后经原1根 2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小苏打成品仓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5m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氯化钙结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醇经氯化钙溶液喷淋回收后经 原1根30m高排气筒 DA005排放; 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DMC 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经管道输送至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1支25m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小苏打料仓和包装称工序、小苏打干燥、小苏打成品仓和包装工序、氯化钙结晶工序依托现有; 废气焚烧炉焚烧排气筒**; | 每天三次,共两天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设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厂界昼、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 昼夜各一次,共两天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含催化剂废液、碳酸二甲酯提纯塔残液、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2-丙二醇废液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确定处置去向,鉴别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及空分空压产生的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有盖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空压制氮站废分子筛、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外售有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PC催化剂计量罐残液、DMC提纯塔残液、PG(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滤渣干燥系统产生的PG残液、催化剂废包装、装置废滤网废填料、废机油、废润滑油、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危废库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原有1座危险废物库、1座100立方米的危废残液罐、1座100立方米的 PG(1,2-丙二醇)残液罐,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储罐罐区、生产装置区等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罐区设围堰,设置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基地建立环境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预案、联动响应机制及人员应急撤离、疏散计划等,确保发生风险物质泄漏等事故后不对周边人员造成伤害。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本项目**一座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2000m3,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编号为370283-****1212-590-M,见附件。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碳酸二甲酯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等生产废气,以及罐区呼吸废气、产品装车鹤管废气(卸车鹤管3台、装车鹤管7台)、产品灌装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通过管道引至废气直燃炉处置,焚烧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氯化钙流化床结晶废气依托1套碱液喷淋除尘塔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P1(DA026)、DA005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甲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甲醇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P1(DA026)排气筒环氧丙烷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P1排气筒S0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厂界V0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甲醇、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要求,完善相关计划,定期对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并将数据上传全市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平台,减少V0Cs无组织排放量。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立管理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确保废气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368吨、0.016吨、4.08吨、10.198 吨以内。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至废水回用池,经微孔过滤后回用于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水、余热锅炉废水经管道输送至******公司用于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接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上述标准未规定的因子须满足参照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含催化剂废液、碳酸二甲酯提纯塔残液、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2-丙二醇废液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确定处置去向,鉴别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及空分空压产生的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储罐罐区、生产装置区等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罐区设围堰,设置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基地建立环境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预案、联动响应机制及人员应急撤离、疏散计划等,确保发生风险物质泄漏等事故后不对周边人员造成伤害。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小苏打料仓和包装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0m高排气DA001 排放; 小苏打干燥尾气一部分经过布袋除尘后排放,另外一部分经过热碱液冷却塔喷淋后经原1根 2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小苏打成品仓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回收后经原1根25m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氯化钙结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醇经氯化钙溶液喷淋回收后经 原1根30m高排气筒 DA005排放; 粗酯放空冷凝器不凝气、碳酸丙烯酯旋液分离罐废气、DMC 尾凝器不凝气、醇水分离塔冷凝器不凝气、1,2-丙二醇旋液分离罐废气、碳化冷凝器不凝气、滤渣干燥系统废气经管道输送至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1支25m高排气筒 P1(DA026)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凝液、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产品罐区配套建设1个500立方米的废水储罐储存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水,工艺废水回用到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脱盐水站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原有生产污水收集池,收集的生产污水经微孔过滤后送至原有工程硫酸钾生产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循环水场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公司硫酸钾装置的氯化氢气体回收喷淋塔补水使用;蒸汽凝液回用于脱盐水站用水、循环水场补水,不外排。 项目配套建设1座7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和1座2000立方米事故水池。 厂界昼、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有盖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滤料滤膜、空压制氮站废分子筛、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外售有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PC催化剂计量罐残液、DMC提纯塔残液、PG(1,2-丙二醇)精制塔釜底残液、滤渣干燥系统产生的PG残液、催化剂废包装、装置废滤网废填料、废机油、废润滑油、二氧化碳精制装置废吸附剂、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危废库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原有1座危险废物库、1座100立方米的危废残液罐、1座100立方米的 PG(1,2-丙二醇)残液罐,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一座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2000m3,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编号为370283-****1212-590-M,见附件。 |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