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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劳务派遣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规定,经过资料初审、实地检查,**县******公司等26家机构均符合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条件,年审结果拟评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4月7日
受理科室:规划综合(基金监督)科
受理电话:053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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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