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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PVA海绵生产加工项目(二期)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PVA海绵生产加工项目(二期)
地点:******工业园**道40号
建设单位:****
竣工时间公示:2025年3月26日
调试时间公示: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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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