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的有关规定,****将其新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通信地址:山****经济开发区东岳大街 1688 号
建设内容:公司现已建成第一条浇注成型生产线,包括制浆、浇注成型、预干燥、干燥、烧成、精加工和废料破碎系统。后期生产过程中,发现浇筑成型生产线生产效率较低,针对这种情况,公司拟将后续要建设的第二、第三车间的第二、第三线的成型方式由原来的浇筑成型改为挤出成型和压制成型,取消原来的球磨机、浇筑混料机等制浆浇筑成型设备,代之以自动配料、高速混料、挤出或压制成型设备。又因挤出生产配料中使用了聚苯乙烯原料,为了消除烧成烟气中的有机废气,在第二、第三线的烟气管道上分别加设一台焚烧炉、脱硫和除尘装置。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5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公司反应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9****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