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年出栏120万只智能化肉鸡养殖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出栏120万只智能化肉鸡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省**市**市禹村镇北泉头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9294平方米,标准化养殖大棚10个。购入自动喂料机、饮水等设备30台(套),外购幼鸡、饲料、防疫用品等。工艺流程:外购肉鸡幼苗-饲料喂养-到期出栏外售。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肉鸡120万只。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地址:**省**市**市禹村镇北泉头村
联系人:杜总
联系电话:153****2881
三、承担本项目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县黛溪三路438号507室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178****068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期自发布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