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滨州-邹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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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6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343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77号****

邮 编:256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城****公司年产1000吨氧化锆制品项目

****办事处宗家村北侧

**弈成****公司

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上浆机生产线、小车窑、升降炉、植绒机、清绒机、海绵切割机、活性炭处理设备等主要设备32台(套),达到年产氧化锆制品1000吨规模。

项目干燥、排胶、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速率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加强车间密闭及通排风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无组织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界VOCs、臭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废包装、废泡沫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毛绒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

**泓锦启****公司

年产3万吨新能源电池高端负极材料项目

**市长山镇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207号

**弈成****公司

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6-371626-04-03-620749),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真空电阻炉自动化生产线、液氮设备、环保设备、水热熟化罐、导热油炉、压滤机、干燥炉等主要设备119 台(套)。达到年产 3 万吨新能源电池高端负极材料(生物质碳前驱体)的规模。

项目投料废气、粉碎废气、打散废气、碳化料装钵及卸钵废气、包装废气经配套集气罩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干燥炉、天然气导热油炉均配套设置低氮燃烧器,经处理后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相应15m高排气筒排放;水热熟化废气、碳化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先通过尾气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同焚烧后的尾气一并通过水喷淋+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限值要求,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加强车间密闭及通排风管理,同时规范集气罩设置确保收集效率达到设计要求,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确保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去离子制备装置排污水和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水喷淋塔排污水及湿电除尘器排污水。****水厂处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该项目噪声主要是泵类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废包装袋、废坩埚、除尘器集尘、地面集尘和去离子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EDI模块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压滤机废滤布、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