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国控新能源**县中西部23.7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10-16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10-17 |
国控新能源**县中西部23.7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控新能源**县中西部23.7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国控新能源**县中西部23.7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相关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任务。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设备采购:负责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等,所有材料、设备(含招标人供应)的接车、卸车、二次倒运、运输牵引、仓储保管、发放、检验检测、性能试验等,同时包括供应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施工所需的建筑、安装材料等。
(3)**施工:施工准备、五通一平、道路(含场区道路、改扩建道路)施工及维护修整,风机土建施工(含锚栓笼、钢筋、混凝土、吊装平台、基坑开挖、地基处理、防雷接地等),风机安装(含风机、塔筒、电装施工、视频监控、激光雷达、电梯、自动消防、电缆防火封堵及防火涂料粉刷、调试等),箱变基础、箱变安装(含风机到箱变电缆及箱变到铁塔电缆敷设及安装),集电线路(含塔材、导线、光缆等),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根据标段具体内容)等、土**装工作,大件(主机、叶片、塔筒、箱变、电缆等)运输牵引,消防、环水保工程施工及验收,项目土地清表、垃圾清运、现有道路的维护和交通手续办理以及其他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环保应急预案编制、系统调试、消缺、培训、验收、整套启动试运行直至完成全容量调试并网工作等内容和最终交付投产等、质量监督检查(包含质监申请及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最终取得转序通知书、专家评审费用)、电网公司验收、配合征租地工作、联络、检验、试验(项目所有试验、特殊试验及并网性能试验等)、仪器仪表的检测检定等、出具风电场设备实测建模报告、出具风电场耐压能力测试报告、投产前完成等保测评工作及安全防护评估并取得当地电网认可的报告、设备扩容、涉及电网相关设备必须符合本区域电网相关最新标准和规定,并取得国家及当地电网所要求认可的相关(试验)报告。****中心接入要求,****中心接入工作。
(4)其他:投标人负责承担永久征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占补平衡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负责办理永久征地相关手续以及承担永久征地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调费等全部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长期及临时租地相关手续以及承担长期及临时租地相关费用,包括长期/临时租地租金、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若有)、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招标人配合;另外包含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文物勘探专题、地质灾害评估专题、水土保持(含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专题、防洪评价专题、安全预评价专题、职业健康评价专题、林草专题(含湿地)、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题、压覆矿专题(含压矿协议签署及赔付费用)、征地组卷专题(含征地稳评、清点评估)等)。
注:以上为参考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变更信息
1.招标文件原内容:
1)开标时间:2026年5月7日 09:30
2)递交方式:纸质版文件递交
3)开标地点:**市**区天辰路2117****广场2号楼齐鲁交通信息产业园3****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八。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 09:30
5)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日;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7年5月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变更为: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4日 09:00
2)递交方式: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
3)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开标: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时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远程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开标。
注: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可联系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阳光招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1-****5562。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09:00(采用投标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的投标人,须确保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覆盖本项目变更后的投标有效期)。
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日;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7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原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均以原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为基础依次顺延 182日历日,即:各详细工期的持续时间、先后顺序及逻辑关系不变,仅开始日期、完成日期及相应节点日期相应顺延。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经十路汉峪金谷人工智能大厦4楼445号
联系人:陈建辉 孙元霆
联系电话:187****3369 178****0037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广场A5-6号楼27层
联系人:陈继文、曹辉、孙荣红、刘芳、王见亮、张加太、白雅婷、刘延旭
电话:186****8273、151****1783、136****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