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油厂桩52-20等18个井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6-10-16 18:04 至 2026-11-15 18:0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开发区 | 地块面积(m2) | 74200.00 |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85.02-2026.06 | 活动历史 | ****油厂井场,地块内分布有13口油井、8口注水井,共21口井 | |||
| 地块规划用途 | 物流仓储用地、采矿用地、**、消防用地、其他草地、公路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开发区桩埕路以南,兴港路以西 | |||
| 经度 | 118.893268 | 纬度 | 38.010727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5-25 至 2026-09-29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帅 | 单位联系电话 | 173****9684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是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浑浊度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氯化物 锰 氨氮 钠 | |||
|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 否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帅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3****9684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志昊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6****993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区**路125号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中国****公司****公司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志昊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6****993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区**路125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油厂桩52-20等18个井场地块,****经济开发区桩埕路以南,兴港路以西,调查地块占地面积74200平方米,拟规划为物流仓储用地、采矿用地、**、消防用地、其他草地、公路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地块属于鲁北**区中的黄河三角洲区,地貌单元为黄河冲积**,地形较平坦,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地下水埋藏深度约0.10~3.60m,主导风向为东南风。 调查地块原为中国****公司****公司****油厂井场,地块内分布有13口油井、8口注水井,共21口井,现均已封井并拆除,拆除后至今地块内无其他生产活动。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的主要生产活动为中国****公司****公司****油厂油井、注水井、接转站、****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原油库、****公司及盐场等。通过污染识别,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为pH、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铅、六价铬、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硫化物、氯化物、溴酸盐、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 由于项目地块可能受历史上地块油水井和周边工业活动的影响,因此开展了第二阶段的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本次调查土壤采样点位共布设61个(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样品272个(包含28个平行样),检测项目共计58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指标基本项45项以及pH、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锌、硫化物、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检测结果表明,所有检出项浓度均低于评价标准中二类建设用地要求的筛选值。 (2)本次调查地下水共布设5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62个样品(包括7个平行样),检测指标共计57项,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水质常规指标35项以及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石油类、二甲苯、乙苯、溴酸盐、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并[g,h,i]苝。经分析,除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氨氮、钠外,其他检出项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值。由于调查地块周边区域的浅层地下水为咸水,因此超标指标主要与地下水背景值有关,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的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会对未来工作、生活人群造成健康影响。 综上,本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环境质量基本良好,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