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李屋村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镇李屋村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镇李屋村提升工程,位于**市**镇李屋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罩面、广场铺装、排水沟盖板整理、水表池加高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分包如下: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控制价) |
| A包 | **镇李屋村提升工程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4、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450934.25元 |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一路282号(南一路与**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三楼招标部。
3、方式:
供应商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磋商文件,并同时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磋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本人社保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截图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社保证明材料】及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1)社保证明材料应为2026年7月1日(含)以来连续交纳3个月(含)以上的在职社会保险证明,[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磋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磋商文件。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一路282号(南一路与**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二楼会议室。
八、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一路282号(南一路与**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二楼会议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镇
联系电话:159****6234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一路282号(南一路与**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袁女士、孔女士
联系电话:054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