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4万吨含贵金属催化剂、吸附物、污泥等再生利用、贮存、转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4万吨含贵金属催化剂、吸附物、污泥等再生利用、贮存、转运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简介:2025年10月,****委托******公司编写完成了《****年4万吨含贵金属催化剂、吸附物、污泥等再生利用、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5年12月19日,****环境局以德环审﹝2025﹞41号《关于****年4万吨含贵金属催化剂、吸附物、污泥等再生利用、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
项目于2026年1月开工建设并建设完成,于2026年1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403MAENHT3X4E001V),于2026年1月22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危证临45号)。2026年6月竣工后整体调试运行。
2026年10月10日,****在**市天衢新区组织召开了****年4万吨含贵金属催化剂、吸附物、污泥等再生利用、贮存、转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工作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1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华恒
联系电话:189****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