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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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日兰高速大庄枢纽至竹园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
报价截止日期:2026-10-20 10:17:36
监督人员:刘经理
监督电话: 0531-****6113
矿山机械 移动式破碎站
工作量
机械年限不限
含4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移动式破碎站 | 设备厂商: 不限
点击收/展
预计使用时间:
2026-10-20至2027-10-20
其他要求:
1、本次租赁设备为移动破碎机,型号为1416;报价清单中的单价,应是乙方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位置并完成相应圬工材料加工服务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费、地方关系协调费、机械设备费(包含上料及成品料装车)、发电机使用费(乙方须配备一台满足破碎工作的发电机)、燃油费、安全环保设施费、设备进出场费、设备移位费、人工费、工人食宿费、贴息费、**税、利润、质保及售后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包含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必要时****加工场地)。 2、设备满足相关部门环保要求:报价人根据当地环保要求自行配置安全环保设施。 3、付款方式:甲方以商业承兑汇票或电子债权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半年期利率不高于1.5%)。无预付款,双方每月15号对账一次并且开具全额发票挂账。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本期结算费用的50%,9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费用的80%,12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费用的100%。 4、乙方向甲方所租赁设备配备操作人员4人。(如需增加操作人员,则每增加1人,租赁单价增加0元/台) 5、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我方工程科相关人员加工方量确认单进行结算。预计工作量为60000方,具体以实际加工量为准。 6、合同签订后,合同不含税租赁单价不做任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