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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90235F | 建设单位法人:王洪杰 |
| 王洪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昌****工业园魏家庄西300米 |
| 年产2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4-C2924-泡沫塑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县 ****工业园魏家庄西300米 |
| 经度:118.924060 纬度: 36.72151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16 |
| 乐环审表字〔2024〕1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90235F002Y |
| 2025-04-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90235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90235F | 验收监测单位:山****公司 |
| ****0700MA3N2PR047 | 竣工时间:2026-06-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3946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吨塑料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吨塑料制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原料为预发性聚苯乙烯(EPS)颗粒,无粉剂原料投加。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预发泡、熟化、成型、冷却脱模、烘干、检验、包装工序。切割工序仅为泡沫棒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约50%进行切割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原料为预发性聚苯乙烯(EPS)颗粒,无粉剂原料投加。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预发泡、熟化、成型、冷却脱模、烘干、检验、包装工序。切割工序仅为泡沫棒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约50%进行切割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预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DA001排气筒排放。成型工序、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DA0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加强车间清洁生产管理,加强对废气收集设施的维护,减少无组织污染物的排放。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外运堆肥。纯水制备浓水回用至用于循环冷却塔补水,循环冷却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发泡机、成型机、切割机、风机,其噪声值为70-85dB(A)。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设施如下:在设备的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基座隔振处理的措施,设置了消音器。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尽量远离了门窗,加强了车间密闭性。加强了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空压机油。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产生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产生后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空压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预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DA001排气筒排放。成型工序、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DA0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加强车间清洁生产管理,加强对废气收集设施的维护,减少无组织污染物的排放。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外运堆肥。纯水制备浓水回用至用于循环冷却塔补水,循环冷却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发泡机、成型机、切割机、风机,其噪声值为70-85dB(A)。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设施如下:在设备的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基座隔振处理的措施,设置了消音器。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尽量远离了门窗,加强了车间密闭性。加强了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空压机油。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产生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产生后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空压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依托现有0.5t/h燃气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1台1t/h燃气锅炉,锅炉运行时间减少,总用热量不变 |
|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对比,项目不再依托现有0.5t/h燃气锅炉,**1台1t/h燃气锅炉,锅炉运行时间减少,总用热量不变。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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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气治理设施 | 有组织废气: DA001排气筒: 苯、甲苯、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制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制要求。 乙苯、苯乙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DA002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 苯、甲苯、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从严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厂区内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 项目预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DA001排气筒排放。成型工序、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DA001排气筒排放。 项目天然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加强车间清洁生产管理,加强对废气收集设施的维护,减少无组织污染物的排放 | (1)有组织废气 DA0001排气筒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2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8kg/h;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18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79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60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6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18(无量纲);苯、乙苯、苯乙烯未检出。 DA0002排气筒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2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8kg/h;二氧化硫未检出;烟气黑度<1级。 DA001排气筒苯、甲苯、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制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制要求。乙苯、苯乙烯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DA002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监测浓度最大值分别为VOCs1.33mg/m3、臭气浓度15无量纲,乙苯、二甲苯、甲苯、苯、苯乙烯未检出。 苯、甲苯、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62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最大值为1.68mg/m3。厂区内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发泡机、成型机、切割机、风机,其噪声值为70-85dB(A)。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设施如下:在设备的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基座隔振处理的措施,设置了消音器。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尽量远离了门窗,加强了车间密闭性。加强了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3-54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6-4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处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1处,占地面积约5m2,位于车间内西南角。 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危废库1座,占地面积约10m2,位于车间内西南角。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处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1处,占地面积约5m2,位于车间内西南角。 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危废库1座,占地面积约10m2,位于车间内西南角。 |
| 1 | 车间设置截流措施 | 本项目建设容积为70m3事故水池,事故发生时可以将全部废水收集入事故池暂时贮存,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不会外溢。厂区地面进行了硬化,事故池、围堰等进行了严格的防渗、防腐处理。厂区车间内设置了应急物资库1处。应急物资库内配备了一定的应急物资 |
| 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区、锅炉房及0.5t/h锅炉,依托现有DA002排气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区、锅炉房及**1t/h锅炉,依托现有DA002排气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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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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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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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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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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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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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