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电子零部件智能研发与生产项目(一期)

审批
山东-聊城-高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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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91319N车仁海
靳文强**省**市高**
鱼丘湖街道****首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车载电子零部件智能研发与生产项目(一期)****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市高** 鱼丘湖街道****首
经度:116.****6166 纬度: 36.****958333****环境局
2026-04-27
高环审〔2026〕19号913********291319N002Q
2026-07-271000
150****
913********291319N****
913********291319N**中环****公司
****1500MABU8P6P9H2026-06-01
2026-09-142026-10-16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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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生产扬声器160万套、天线95万套、车用仪表55万台、汽车音响155万套、喇叭170万套、线束85万套、电线1100万米、塑料外壳700万套、压铸铝、型材铝8.95吨年生产扬声器160万套、天线95万套、车用仪表55万台、汽车音响155万套、喇叭170万套、线束85万套、电线1100万米、塑料外壳700万套、压铸铝、型材铝8.9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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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期未建设喷塑、固化工序
分期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组装、贴片、光雕废气采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抛光和打磨工序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注塑工序、挤出工序、固化工序、人工调漆、喷漆、烘干、二次烘干、UV处理、油墨丝印工序废气经气旋柜降温+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3)排放;喷塑废气经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5)排放 清洗废水、漂洗废水、二级漂洗废****设备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槽、一级漂洗槽、钝化槽 废包装袋、收集尘、废钢丸、废线头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无铬钝化池废槽液、槽渣、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废包装桶、漆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一期未建设喷塑、固化工序,未建设P5排气筒;气旋柜降温废水经气浮机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渣作为漆渣委托处置,其余与环评一致
项目分期建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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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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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162 0.187 0 0 0.162 0.162 /
0 0.167 0.448 0 0 0.167 0.16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设备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 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高**清源****公司深度处理;清洗废水、漂洗废水、二级漂洗废****设备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槽、一级漂洗槽、钝化槽;气旋柜降温废水经气浮机沉淀后上清液回用 验收监测期间,钝化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pH值为7.3~7.5(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24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0.62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8.6mg/L,氟化物最大日均值为0.59mg/L,石油类最大日均值为0.70mg/L,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清洗槽、一级漂洗槽、钝化槽。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为7.5~7.7(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103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13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3.83mg/L,总氮最大日均值为6.1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46.4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为0.49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77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焊烟净化器、脉冲袋式除尘器、气旋柜降温+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①本项目组装、贴片、光雕废气采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P1)排放;抛光和打磨工序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P2)排放;注塑工序、挤出工序、人工调漆、喷漆、烘干、二次烘干、UV处理、油墨丝印工序废气经气旋柜降温+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P3)排放。 ②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车间密闭、加强管理、加强废气收集效率等措施,控制车间内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2μ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9×10-6kg/h,DA002排气筒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DA003排气筒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锡及其化合物:8.5mg/m3、0.31kg/h);DA003排气筒出口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9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C3670)”限值要求(VOCs:50mg/m3,2kg/h)。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61μg/m3,锡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锡及其化合物0.24mg/m3);厂界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8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限值要求(VOCs:2.0mg/m3);厂区内、生产车间通风口外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任意一次浓度值最大为1.0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包装袋、收集尘、废钢丸、废线头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无铬钝化池废槽液、槽渣、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废包装桶、漆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包装袋、收集尘、废钢丸、废线头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无铬钝化池废槽液、槽渣、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废包装桶、漆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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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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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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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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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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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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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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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