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 **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服务项目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及“**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6万元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26年10月19日至 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地点:****(**县富强路与**路交汇处,办公楼四楼)。
3.方式:现场获取。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2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时间)。
2.地点:****四楼开标室(**县富强路与**路交汇处)。接收响应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时30分(**时间)。
2.地点:****四楼开标室(**县富强路与**路交汇处)。
七、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https://www.、**省采购与招标网www.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县人民路24号
联系人:戴方龙
联系方式: 0633-****03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富强路与**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作华 郑培英
联系方式:0633-****001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