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省**市**区行政街100号内8号楼三单元601处房产 |
| 房产 |
| **** |
| **省**市**区行政街100号内8号楼三单元601处房产 |
| ****中心有限公司 |
| 金额 |
| 50.9万元(人民币) |
| 10工作日 |
| Fri Oct 09 00:00:00 GMT+08:00 2026 |
| 否 |
| 动态报价 |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房产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涉及的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交易产生的佣金、交易费用,双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房产过户前由****将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处理完毕,协助意向受让方变更注册登记。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自办理产权交接手续后认可标的资产内一切现状,任何后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修缮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等)及安全状况均与出让方无关,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以现款方****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