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300MB285590XA/2026-****46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10-19 | 发布机构: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86,****856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 1 | **齐翔****公司碳四炔烃加氢项目 | **省**市**区齐鲁化学工业区,**齐翔****公司现有新厂区内,****中心坐标:经度118.155°,纬度36.746° | **齐翔****公司 | ******公司 |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以厂区10万吨/年丁二烯项目抽提单元副产碳四炔烃、7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副产氢气为原料,采用选择性加氢工艺将低价值的炔烃碳四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粗丁烯,作为厂区丁烯分离装置的原料。 主要**1套1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装置,新增加氢反应器、脱水器、过滤器等设备,给排水、消防水池、废气处理、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仓库、火炬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年产粗丁烯1万吨。 | (一)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碳四脱水器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等。 循环冷却排污水进入厂区800m3/h污水回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回用至项目循环水系统补水,浓水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厂区出水调节池,与其他废水混合****处理场处理。项目外排废水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处理场进水水质要求。 (二)项目加氢碳四罐弛放气主要成分为丁烷、丁烯,同时含有少量的氢气,送厂区燃料气管网。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等,通过采取LDAR技术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最大限度降低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厂界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废机油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滤料须合规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将环保设施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和运维工作全过程。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 2 | **齐翔****公司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一期丁烯分离装置) | **省**市齐鲁化学工业区,**齐翔****公司新厂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18°9′321.5″,北纬36°45′18.0″ | **齐翔****公司 | **海****公司 | 一期丁烯分离装置原设计以醚后碳四为原料,年加工醚后碳四108万吨,生产丁烯35万吨、正丁烷37.49万吨、异丁烷34.88万吨、MTBE0.4022万吨、碳五0.2484万吨。原项目于2021年10月8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淄环审〔2021〕61号。 装置调试过程中,公司拟调整采用醚前碳四为原料,原料及产品方案发生变化,本次重新报批。调整方案后,装置年加工醚前碳四150万吨,生产丁烯35.06万吨、正丁烷49.09万吨、异丁烷44.29万吨、MTBE 32.34万吨、碳五0.25万吨。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5万吨/年丁烯装置、循环水场、装置变配电室、装置控制室、初期雨水池;给排水、罐区、消防水池、废气处理、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仓库、火炬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20-370300-26-03-018536。 | (一)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水洗后醚后碳四缓冲罐排水、甲醇回收塔排水、丁烷切水罐排水、丁烯切水罐排水、乙腈回收塔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脱盐水装置浓水以及装置区初期雨水。 生产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脱盐水装置浓水、初期雨水经厂区出水调节池收集,项目废水在厂区出水调节池混合****处理场处理;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排入厂区现有800m3/h污水回用改造装置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现有锅炉,浓水经厂区出水调剂池收****处理场处理。项目建成后齐翔腾达厂区排水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处理场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二)拟建项目正常运行时无工艺废气产生;装卸车废气经罐区油气回收(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后通过DA049排放,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VOCs排放浓度60mg/m3);同时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中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7%的要求;储罐呼吸废气经现有年产15万吨新材料(PBS)项目二期两套5万吨/年顺酐装置中的其中1台蓄热氧化炉(编号为3#)处理后经DA019排放,排放的VOCs、甲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和表2要求(VOCs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3.0kg/h;甲醇排放浓度50mg/m3)。 企业须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包括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损失、储罐损失等。厂界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2.0mg/m3);甲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标准(12.0mg/m3)。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醚化反应器废催化剂、反应精馏塔废催化剂、废保护剂等废强酸性树脂,油气回收冷凝液进入厂区现有3万吨/年危废处置装置焚烧;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固废暂存及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GB16889、GB18598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罐区、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将环保设施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和运维工作全过程。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 3 | **齐翔****公司丙烯酸酯双路线改造项目 | **省**市**区齐鲁化学工业区,**齐翔****公司现有新厂区内,****中心坐标:经度118.155°,纬度36.746° | **齐翔****公司 | **海****公司 |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3-370300-89-02-165829。项目主要对**齐翔****公司新厂区现有8万吨/年丙烯酸及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中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实现该装置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或5.6万吨/年丙烯酸异辛酯切换生产。拟在现有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装置基础上进行局部改造,保留丙烯酸丁酯生产路线,增加丙烯酸异辛酯生产路线,改造后实现既能利用丙烯酸和丁醇生产丙烯酸丁酯,又能利用丙烯酸和2-乙基己醇(以下简称“异辛醇”)生产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丁酯和丙烯酸异辛酯均采用连续酯化工艺生产,其中丙烯酸和丁醇在催化剂对甲苯磺酸的作用下进行连续酯化制取丙烯酸丁酯,或丙烯酸和异丁醇在催化剂对甲苯磺酸的作用下进行连续酯化制取丙烯酸异辛酯,双路线、灵活生产。装置一年切换一次, | (一)技改项目废水主要为催化氧化装置汽水分离排水、脱盐水装置浓水、循环排污水等。 循环冷却排污水进入厂区800m3/h污水回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回用至项目循环水系统补水,浓水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厂区出水调节池,与其他废水混合****处理场处理。项目外排废水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处理场进水水质要求。 (二)技改项目建成后,依托的现有催化氧化炉排气筒DA046,蓄热氧化炉废气排气筒DA019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的Ⅱ时段标准,丙烯酸、丙烯酸丁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蓄热氧化炉废气排气筒DA019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 1重点控制区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等,通过采取LDAR技术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最大限度降低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厂界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重组分分解器产生的重组分、丙烯酸丁酯工况醇回收塔排水、丙烯酸异辛酯工况洗涤塔排水送厂内废液焚烧炉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