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下营镇新区东二路以西、海澳路以北国有土地十年使用权租赁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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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下营镇新区东二路以西、海澳路以北国有土地十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平台,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下营镇新区东二路以西、海澳路以北国有土地十年使用权租赁

三、标的内容:

**市下营镇新区东二路以西、海澳路以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号为鲁(2026)**市不动产权第 ****110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10655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76年7月30日)。出租底价为9.6678万元/年,租赁期限为10年,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上调1%,竞买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3万元。

注:标的以现状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公告中的参考面积不作交付保证,数量多少不影响成交价格,成交价款不予多退少补。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5日登****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市下营镇新区东二路以西、海澳路以北国有土地十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11月5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网****银行子账户。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http://ggzy.****.cn:8082/wfggzy/)→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交易乙方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176****4467 魏先生;0536-****502 185****8922魏女士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6年11月6日上午9:30-9:5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为准。

八、公告媒体

****交易中心官网、********公司官网、********公司微信公众号、****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一经注册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资产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退还,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自成交之日起两日内持相关材料(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章,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公司签署《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交易服务费(按十年总租金的以下比例分段递减累计交纳: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3%收取;100万-500万(含)部分按照2%收取);(2)应当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交纳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万元),租金按年度缴纳,承租方应于每一个租赁年度届满前30日,足额缴纳下一租赁年度的租金。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出租方仅交付土地使用权,不负责办理承租方后续建设、搭建、经营所需的规划、施工、环评等全部审批手续。所有报建审批由承租方自行向主管部门申请并承担全部费用,能否获批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原规划批准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严禁从事违法生产、储存危化品、污染环境、违规养殖等国家及地方禁止类项目。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土地使用权,不得用本租赁权对外抵押、担保。

6、在租赁期限内,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土地使用、建厂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土地在出租过程中产生的管理费、保险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全部经营税费。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 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从事的各项活动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9、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清空标的或将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和竣工验收资料交给出租方,据实结清房租,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无条件搬离。

10、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协商解决。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6-****502 158****2777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中段

****

********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市下营镇新区东二路以西、海澳路以北国有土地十年使用权租赁挂牌(竞价)文件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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