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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市黄河路218号)
联系电话:0546-****953
电子邮箱:dyhbzhk@dy.****.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设备更新驱动VC产品质量提升项目 | **省**市**化工产业园齐成石化片区,****厂区内 | **** | **典图****公司 | 项目在现有的年产4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技改内容涵盖反应、分离、结晶全流程:合成工序新增3台10m3合成釜及配套设施(含3台配套的冷凝器,3个三乙胺滴加罐,2个CEC计量罐),强化原料转化能力;精馏工序置换1台二级刮板及2台脱溶塔,并增加一套产品精馏塔系统,提升精馏效率以匹配前端产能增长;结晶工序拆除原有间歇式结晶釜,**一套连续结晶系统,旨在优化晶体生长环境,确保高品质产出。全线贯通后,VC产能将由4000吨/年提升至4500吨/年,产品中VC含量提升。项目总投资32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 ((一)废气污染防治。水洗压滤废气、回收反应废气、三乙胺精馏塔塔顶不凝气、结晶废气、碳酸二甲酯精馏废气经“冷凝+碱洗”处理后与罐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废气一起送至RTO装置处理,再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后经现有3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VOCs、二噁英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氯化氢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要求。投料废气、合成釜尾气、离心废气、压滤废气经“冷凝+碱洗”处理后送至三废焚烧炉焚烧处理,再经“SNCR+急冷脱酸+水吸收塔+碱洗塔+湿电除尘器+SCR+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现有50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停炉检修期间或固废产生量较少时,上述废气由三废焚烧系统TO炉焚烧处置,焚烧烟气经“急冷脱酸+水吸收塔+碱洗塔+湿电除尘器+SCR+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现有5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要求,氯化氢、一氧化碳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要求;VOCs、二噁英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要求。 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含盐废水经MVR装置预处理后与三乙胺精馏废水、碳酸二甲酯精馏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经“曝气调节池+内电解塔+fenton罐+初沉池+水解酸化池+UASB+AO系统+沉淀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标准限****处理厂协议进水水质要求后,****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结晶釜釜底残渣、碳酸二甲酯精馏塔塔底残渣、MVR浓缩液、化验室废物、废机油、碱洗塔废碱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进三废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飞灰、炉渣、板框压滤机滤布、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对压滤滤饼、MVR蒸发废盐进行危废物鉴别,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性质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新污染物治理。项目涉及二噁英类列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应严格落实新污染物管理要求,强化管控措施。 (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生产车间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依托现有2000m3事故水池,依托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2 | ****公司水煤浆锅炉升级改造项目 | **县孙武路789号,****公司现有厂区内 | ****公司 | ******公司 | 项目将厂区现有3台75t/h水煤浆锅炉(2用1备)改造为3台75t/h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同步改造点火系统、除灰渣系统,**输煤系统、全密闭煤棚、原煤仓等辅助和储运工程,改造后锅炉参数保持不变,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副产硫酸铵4987t/a。 项目总投资33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2512-370523-89-01-985609)。 | 一、废气污染防治。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SNCR+SCR+氨法脱硫+电场+高效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00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标准要求,氨达到《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表9标准要求。****公司储罐区及装卸区废气依托锅炉焚烧处理,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要求。加强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管理。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煤棚采用全封闭结构,设置喷淋设施降尘;输煤系统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带式输送机转运点处设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库、原煤仓、碎煤楼均为全封闭式,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渣仓为全封闭式,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和喷淋设施降尘。严格对出场运输车辆车胎、车体冲洗,确保不带尘上路。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锅炉排污水用于氨水配置,剩余部分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系统浓盐水、地面冲洗水、硫酸铵离心废水一并排至厂区现有500m3/h污水处理场,经“两级隔油+两级气浮+A池+O池+沉淀池+臭氧氧化+CDBAF”工艺处理后排入预备河,外排废水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流域》(DB37/3416.3-2025)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灰渣,输煤系统、灰库、原煤仓、碎煤楼废弃除尘布袋,灰库及渣仓布袋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调试期间,你单位应对锅炉烟气高效布袋除尘器废布袋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性质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罐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厂区现有12000m3和6000m3两个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拟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削减0.155吨/年、0.054吨/年、0.4098吨/年。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652吨/年、0.133吨/年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1.823吨/年、46.766吨/年、5.5872吨/年、23.021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3 | ****公司**港—**原油、成品油输油工程(郝家站至**站段线路工程重新报批) | **区、**区、**县境内 | ****公司 | ******公司 | ****集团****公司**港—**原油、成品油输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6月15日取得批复(东环审〔2018〕14号),其中**港首站—郝家站段已建设完成并验收。郝家站—**站段尚未建设,因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新批复为准。 项目**2条输油管道,两条管道并行敷设,长度为47.5km。项目在现有郝家站**外输泵区,增加3台机泵;扩建计量、阀组区、**2个1000m3泄放罐、**10kV变配电设施及辅助用房、新增2台液下泵。项目总投资24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5万元。项目已取得****委员会核准意见(东发改审核〔2017〕21号)及有效性说明。 | 一、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和敷设方式,严格划定施工范围,选择合理施工工艺,充分避让集中居民点、基本农田保护区、地方公益林、引黄干渠等环境敏感目标,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敏感区的占用,落实防护距离等相关要求。对地下水位高于设计埋深段应采取必要的稳管措施,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河流、干渠,出入土点应位于堤岸以外。项目管道建设应符合《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等相关规范要求。 二、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工程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营地充分依托当地民舍,施工场地设置在作业带范围内,严格控制生态破坏。河道管理范围内不设置施工场地、废水临时处理设施等。临时占地的表层熟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完工覆土时回填利用,管沟区土壤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等措施。对施工造成的农业、林业、土壤等不利影响采取合理补偿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地手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临时占地用毕后及时按当地规划进行生态恢复。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涉水施工应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机械须定期检修,严防施工油类进入水体。严禁在河流两堤外堤脚以内建立施工临时厕所及材料堆场。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理;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循环使用,管道清洗及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郝家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过隔油池预处理的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一****处理厂经“隔油+气浮”处理后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要求,对施工场地、物料料场等采取围挡、遮盖、密闭、覆盖、喷洒、冲洗等抑尘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采用封闭式运输,加强施工道路的洒水清扫,减少扬尘产生。加强施工车辆和机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作业车辆及机械,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油,加强车辆及设备的检修和维护,降低施工机械尾气的不利影响。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管道焊接和防腐处理,做好巡线和检修工作,减少跑、冒、滴、漏问题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六、规范处置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清管废渣、油品过滤废渣、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隔油池污油、工艺生产中的废弃含油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七、噪声污染防治。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管理,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采取降噪措施,减少管线施工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八、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如发现物料泄漏等,应立即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规范埋地管道与敏感点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
| 4 | 东****公司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子午线摩托车轮胎项目 | ****开发区**路以东、织女河以南,东****公司现有厂区内 | 东****公司 | **典图****公司 | 项目拆除已停运的工程轮胎生产车间,**挤出成型车间、硫化车间,购置挤出机、压延机、成型机、硫化机等设备410台(套),以外购密炼胶片为原料,经挤出、压延、成型、硫化等工序,年生产高性能子午线摩托车轮胎1000万套。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2512-370523-89-01-740365)。 | 一、废气污染防治。开炼废气、胶片冷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业”II时段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压延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业”II时段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硫化废气密闭收集后送入“碱淋塔+三级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业”II时段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加强车间密闭管理。所有罐、机泵、管道、阀门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厂界颗粒物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喷淋系统排污水和胶片冷却排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一并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安林****公司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安林****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胶料、废带胶钢丝、不合格产品、废磨料、废胶囊、废吸附剂、废反渗透膜、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冷凝废液、废液压油、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含油手套及劳保用品、废布袋、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隔油池污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依托厂区现有300m3事故水池,建立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352吨/年、0.018吨/年以内,纳入**安林****公司污水处理厂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2.991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替代指标,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