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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万只小米汽车卡钳盐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需将《****年产500万只小米汽车卡钳盐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只小米汽车卡钳盐芯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滨****开发区小营街道高十三路以西、新五路以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1月16日(20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高新区小营街道新五路与高十三路西南角,主要建设一座生产车间、一座办公室,购置筛分机、压铸机、烧结炉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小米汽车卡钳盐芯500万只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运行时间7200h/a(300d/a)。
2025年8月,****委托****编制了《****年产500万只小米汽车卡钳盐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0月11日,****环境局****分局以“滨高新环表[2025]020号”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5年10月开工建设,2026年4月建成调试,******公司于2026年8月7日~8日对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
项目实际总投资10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2.48%。
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10月16日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为:****,有效期为2025年10月16日-2030年10月15日。
2026年10月13日,****邀请了2名专家,并组织验收报告监测单位-******公司,通过现场会议方式主持召开了“****年产500万只小米汽车卡钳盐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验收结论:“****年产500万只小米汽车卡钳盐芯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按照环评批复建设并优化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无重大变动;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调试、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表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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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