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政府专项债、上级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02、03、04、05、06、07、08;
2.2项目名称:**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
2.3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银山镇;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共划分为8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总建筑面积86633.65平方米,包含60㎡、80㎡、100㎡和120㎡户型住宅,商业楼和设备用房等;
第二标段:总建筑面积130423.23平方米,包含60㎡、80㎡、100㎡和120㎡户型住宅,商业楼和设备用房等;
第三标段:总建筑面积125777.41平方米,包含60㎡、80㎡、100㎡和120㎡户型住宅,商业楼、设备用房和大门等;
第四标段:总建筑面积83748.85平方米,包含80㎡、100㎡和120㎡户型住宅;商业楼,****小学等;
第五标段:总建筑面积98079.45平方米,包含60㎡、80㎡、100㎡和120㎡户型住宅,商业楼、办公楼和设备用房等;
第六标段:总建筑面积90482.81平方米,包含100㎡和120㎡户型住宅,商业楼、****幼儿园等;
第七标段:总建筑面积47289.27平方米,包含120㎡户型住宅和设备用房等;
第八标段:总建筑面积45636.35平方米,包含60㎡、80㎡、100㎡和120㎡户型住宅和设备用房等。
2.5工期要求:第一、二、三、四、五、六标段540日历天,七、八标段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
标段名称:
**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第一标段
**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第二标段
**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第三标段
**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第四标段
**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第五标段
**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第六标段
**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第七标段
**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置区)第八标段
备注: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评审结果中均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严格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结果;该投标人其余位列第一候选人的标段自动丧失中标资格,由对应标段内下一顺位合格候选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
2.9招标控制价:149843.183529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8395.221184万元;第二标段27142.836557万元;第三标段26133.442451万元;第四标18325.474561万元;第五标段20926.637735万元;第六标段19466.11123万元;第七标段9469.258834万元;第八标段9984.200977万元。
2.10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第一、四、五、六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且专业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已完成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年度(自2024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已完成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2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第二、三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且专业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已完成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年度(自2024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已完成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2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第七、八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且专业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已完成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年度(自2024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已完成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2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音)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城**街019号
联系人:史主任
电 话:0538-****6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街道**路399号
联系人:李翠杰、张敬、尹燕杰、王庆梅
电 话:0538-****180 0538-****182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翠杰、张敬、尹燕杰、王庆梅
联系方式:0538-****180 0538-****182
8.3监督单位:****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0538-****169
9.其他补充事宜
9.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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