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德州-临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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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10-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578

电子邮箱:lyxhjbhjhpk@dz.****.cn

通讯地址:****服务局四楼402室

邮 编:251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省******办事处东十二里村**县****厂区内

****

德****研究所有限公司

****在**省******办事处****公司厂区内建设沼气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依托****原有沼气收集系统,将沼气通过采用“干法精脱硫+变压吸附提纯”的工艺技术,达到《天然气》(GB17820-2018)中所规定一类气标准的技术指标后,成品生物天然气进入****公司天然气管网。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沼气规模1050万m3/a ,年运行时间 350 天,年产生物天然气595万m3/a。

1、项目运行阶段废气主要为变压吸附单元解吸的产生硫化氢及加臭环节产生的臭气浓度,解吸环节产生的硫化氢经管道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采取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3、生活污水、沼气冷****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县****公司****园区****处理厂处理,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和**县****公司****园区****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4、废脱硫剂更换后由脱硫剂厂家回收再生利用,不在厂区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滤芯属于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确保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8.15实施)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