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再生水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山东-德州-平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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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0

项目名称 **县再生水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山****经济开发区****园区东南角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57.9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祖传雷
联系人 祖传雷 联系电话 152****9399
项目投资(万元) 110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4-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利用**县润源****公司的现状出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为水源,经超滤 反渗透的双膜工艺处理后为企业提供高品质再生水。其中回用水处理车间设计工程规模为3000吨/日,工程主要包括回用水车间、压力式超滤单元和R0膜反渗透单元、加药间、变配电室、外输泵房等部分。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浓盐水收集措施后通过场内回****处理厂进水口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水泵等,噪声级在70~105dB(A)之间。项目优先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将上述较大的噪声设备布置在独立的房间内,同时采取消声、减振及合理布置等措施,并对其所在厂房采取适当的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厂区内进行合理绿化,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要求,再加上周围无居民区,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避免噪声和扬尘的污染,严格加强施工管理,有计划分段集中安排在对周围居民影响小的时段内,制定行车路线,安排行车时间,用专门装载车运送土石方,将噪声和扬尘限制在计划范围内,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单项工程施工时间,以时间、空间和程度三方面减轻对城市居民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回填,对破坏的绿化带及时恢复。厂区及周围在建设过程中实行同步绿化,尽量提高绿化面积,尤其在周围地区种植吸收有味气体的树林隔离带,以达到隔臭、吸臭、净化空气,降低噪声污染的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承诺:**** 祖传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祖传雷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4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