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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名称 | ****环境局**分局固体废物组织处置服务项目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10-20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10-22 |
| 一、项目概况 | |
| ****受****的委托,****环境局**分局固体废物组织处置服务项目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竞争性谈判,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谈判。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环境局**分局固体废物组织处置服务项目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服务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采购内容:固体废物运输及水泥窑协同处置,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车后的自行查验、运输、卸车、称重计量、水泥窑协同处置,转出地和接收地现场的二次污染防控、管理部门沟通协调、运输过程相关协调等工作。固体废物转运及处置量暂定为4.5万吨,最终以实际转运及处置量为准。 具体内容及要求: 1.乙方负责固体废物运输及处置,将固体废物由项目所(**市历**)在地运输至处置单位,并负责固体废物称重计量(进入处置场称重计量)、运输(按照联单台账制度执行)、卸载、水泥窑协同处置、全过程(从转运地装车到水泥窑协同处置完成)的二次污染防控、管理部门沟通协调、运输过程的相关协调等工作,配合开展项目审计结算、竣工验收等工作。 2.乙方合理安排转运车辆及人员等,运输车辆配备定位装置,记录每车次固体废物转运轨迹;在满足转运路线途径地相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必须确保每天配备的车辆转运固体废物满足甲方转运时间安排的相关要求,满足随时增加车辆调度频次和车次的要求。 3.固体废物的称重计量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处置重量最终以本项目出场及进场过磅重量的平均值计算,出场过磅计量由现场清挖装车单位负责,进场过磅计量由供应商负责,计量结果由双方认可的负责人签字确认。乙方要安排劳务人员做好装车、外运的现场指挥与管理,并自行打印联单等转运必须的文件资料。 4.乙方做好固体废物运输、卸车及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及二次污染防治,严禁出现二次污染及舆情问题;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期间,做好有组织排放烟气的监测及协同处置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 5.乙方根据生产批次开展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可浸出重金属含量及产品质量检测,其中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可浸出重金属含量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GB 30760)开展。 6.乙方配合采购人开展项目审计结算、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提供竣工验收要求的相关资料。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作为投标的主体,****公司公章的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3.2具有一般固体废物环评及批复文件,需提供环评报告(关键页)、环评批复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具有一般固体废物运输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如不具备相关运输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运输工作,需提供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一般固体废物运输相关资质,并提供就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运输的**意向(双方盖章)或与运输单位已签订的并在有效服务期内委托运输合同协议书(盖章扫描件)。 3.4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业务的能力;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10-22 17:00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111****中心625室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10-23 14:00 | |
| 3、递交地点:**省**市历**唐冶街道唐冶中路2420****中心8号楼省环科院301会议室。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10-23 14:00:00 | |
| 2、开标地点:**省**市历**唐冶街道唐冶中路2420****中心8号楼省环科院301会议室。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省**市历**唐冶街道唐冶中路2420****中心8号楼 | |
| 联系人:赵迎 | |
| 联系电话:176****1183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 | |
| 地址:**省**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111号 | |
| 联系人:孙晓静、李艳 | |
| 联系电话:0531-****8526、151****5025 | |
| 九、其他说明 | |
| (一)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时间),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2、方式: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凡有意投标者,须在谈判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投标报名(不必办理CA锁),报名成功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该项操作将影响成交公示的发布,各供应商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审核不代表投标资格的最终通过。 3、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代理机构发送①营业执照;②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环评及批复及其他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③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④阳光采购平台报名成功截图;⑤标书费汇款底单至邮箱(****@126.com),邮件主题需注明项目名称,邮件正文需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邮件后请及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邮件。代理机构确认后通过供应商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未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注: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4、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200元/份,售后不退。 标书费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招商银行**洪楼支行 账号:531********0802 5、供应商用于本项目谈判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报价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供应商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二)其他说明 我单位(****)为中小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