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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25MA3FE62Q4X | 建设单位法人:仲兆如 |
| 张新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郓州街道****车站西 |
| 年加工40万只玻璃彩瓶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55-C3055-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郓州街道****车站西 |
| 经度:115.89275 纬度: 35.601****11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2-27 |
| 郓环审〔2018〕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9-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 |
| 32 | 运营单位名称:****年加工40万只玻璃彩瓶项目 |
| ****1725MA3FE62Q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725MA3FE62Q4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CFMBAG79 | 竣工时间:2026-07-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15uZIxi |
| 该项目拟建于**县郓州街道****车站西,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意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为**项目,利用公司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购置的喷涂机、烤花炉、洗瓶线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加工40万只玻璃彩瓶项目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生产线、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拟建于**县郓州街道****车站西,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意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为**项目,利用公司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购置的喷涂机、烤花炉、洗瓶线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加工40万只玻璃彩瓶项目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生产线、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拟建于**县郓州街道****车站西,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意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为**项目,利用公司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购置的喷涂机、烤花炉、洗瓶线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加工40万只玻璃彩瓶项目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生产线、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清运用于农田施肥或堆肥,不外排。 本项目喷涂、烤花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水帘喷漆室+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要求。喷涂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经水帘喷漆室+滤棉过滤+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做好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废贴花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滤网、废油漆渣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由生产设备引起的噪声必须采取安装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厂界外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洗瓶工序的高压冲洗水循环使用,损耗部分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和喷淋塔用水、花纸浸泡用水循环使用,损耗部分定期补充,不外排;外购纯净水用于调漆,全部消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2026.****.02~2026.****.03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1中VOCs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29mg/m3、0.0036kg/h,1.27mg/m3、0.0035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标准要求(VOCs:20mg/m3,3.0kg/h);废气排气筒DA001中颗粒物排放最大值分别为4.8mg/m3、0.013kg/h,4.8mg/m3、0.013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3.5kg/h)。2026.****.02~2026.****.03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2中VOCs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41mg/m3、0.00099kg/h,1.24mg/m3、0.00086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标准要求(VOCs:20mg/m3,3.0kg/h)。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08mg/m3、1.0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375mg/m3、0.37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厂区内无组织VOCs小时均值分别为1.69mg/m3、1.47mg/m3,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1h平均值6mg/m3)。 一般固废包括废贴花纸产生量约40万只/a(0.02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产生量约0.3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1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9t/a,定时收集至厂区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扬散、防雨、防流失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公告》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HW49,900-039-49)产生量为2t/a,漆渣(HW49,900-252-12)产生量为0.3375t/a,废漆桶(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125t/a,废过滤棉(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24t/a,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年加工40万只玻璃彩瓶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4.3dB(A)、54.6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建成后,经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试生产,满足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项目建成后,按规定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和验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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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312 | 0.0375 | 0 | 0 | 0.031 | 0.031 | / |
| 0 | 0.011 | 0.0125 | 0 | 0 | 0.011 | 0.011 | / |
| 1 | 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水帘+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套 |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测 | |
| 2 | 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套 |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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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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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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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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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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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拟建于**县郓州街道****车站西,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意建设。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清运用于农田施肥或堆肥,不外排。 本项目喷涂、烤花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水帘喷漆室+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要求。喷涂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经水帘喷漆室+滤棉过滤+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做好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废贴花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滤网、废油漆渣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由生产设备引起的噪声必须采取安装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厂界外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该项目建成后,经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为**项目,利用公司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购置的喷涂机、烤花炉、洗瓶线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加工40万只玻璃彩瓶项目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生产线、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本项目洗瓶工序的高压冲洗水循环使用,损耗部分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和喷淋塔用水、花纸浸泡用水循环使用,损耗部分定期补充,不外排;外购纯净水用于调漆,全部消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2026.****.02~2026.****.03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1中VOCs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29mg/m3、0.0036kg/h,1.27mg/m3、0.0035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标准要求(VOCs:20mg/m3,3.0kg/h);废气排气筒DA001中颗粒物排放最大值分别为4.8mg/m3、0.013kg/h,4.8mg/m3、0.013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3.5kg/h)。2026.****.02~2026.****.03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2中VOCs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41mg/m3、0.00099kg/h,1.24mg/m3、0.00086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标准要求(VOCs:20mg/m3,3.0kg/h)。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08mg/m3、1.0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375mg/m3、0.37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厂区内无组织VOCs小时均值分别为1.69mg/m3、1.47mg/m3,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1h平均值6mg/m3)。 一般固废包括废贴花纸产生量约40万只/a(0.02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产生量约0.3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1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9t/a,定时收集至厂区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扬散、防雨、防流失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公告》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HW49,900-039-49)产生量为2t/a,漆渣(HW49,900-252-12)产生量为0.3375t/a,废漆桶(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125t/a,废过滤棉(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24t/a,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年加工40万只玻璃彩瓶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4.3dB(A)、54.6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试生产,满足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项目建成后,按规定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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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