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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1MAK6UUDY5J | 建设单位法人:杨云河 |
| 袁永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北路西侧、工业**侧 |
| 橡胶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9-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北路西侧、工业**侧 |
| 经度:120.322340 纬度: 37.67084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6-08 |
| 龙环报告表〔2026〕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K6UUDY-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81MAK6UUDY5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DWWLT5-7 | 竣工时间:2026-08-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15UOdy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900t橡胶制品(包括600万m橡胶条和200万个橡胶圈)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900t橡胶制品(包括600万m橡胶条和200万个橡胶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切胶-投料-密炼-开炼-返炼及检验-成型(含一次硫化)及检验-二次硫化-二次加工-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切胶-投料-密炼-开炼-返炼及检验-成型(含一次硫化)及检验-二次硫化-二次加工-检验-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有组织废气为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密炼过程产生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及开炼、返炼、成型和二次硫化过程产生的VOCs、臭气浓度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汇入“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为生产车间未收集的投料、密炼、开炼、返炼、成型和二次硫化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道****公司化粪池处理后依托**道****公司废水排放口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最大幅度降低噪声;固废:建设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7.9m2)和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7.9m2),废包装物、下脚料、废纸、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气旋塔浮渣、废活性炭、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材料、废弃含油抹布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公司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有组织废气为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密炼过程产生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及开炼、返炼、成型和二次硫化过程产生的VOCs、臭气浓度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汇入“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为生产车间未收集的投料、密炼、开炼、返炼、成型和二次硫化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道****公司化粪池处理后依托**道****公司废水排放口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最大幅度降低噪声;固废:建设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7.9m2)和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7.9m2),废包装物、下脚料、废纸、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气旋塔浮渣、废活性炭、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材料、废弃含油抹布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公司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平面布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外西侧,生产车间内规划建设平板硫化区;2.生产设备数量:13台开炼机、2台小平板硫化机、2台平板硫化机;3.原辅料:双25硫化剂运输到厂;4.固废产生量:废齿轮油的产生量为0.325t/2a。 | 实际建设情况:1.平面布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调整至生产车间外东北侧位置;生产车间内不再建设平板硫化区;2.生产设备数量:8台开炼机、0台小平板硫化机、0台平板硫化机;3.双25硫化剂由上游供应商直接添加在硅橡胶内;4.固废产生量:废齿轮油的产生量为0.2t/2a。 |
| 1.平面布置:根据固废在厂内的运输路线调整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的位置;企业因受生产车间空间限制及项目建设需要等因素影响,不再建设小平板硫化机**板硫化机,生产车间内不再建设平板硫化区,此区域实际建设为模具验收区、备用区和烘箱区三个区域,面积分别为34m2、133m2和74m2;2.生产设备数量:生产设备中开炼机因设备优化、产能提升,数量由13台减少为8台,设备数量减少可以满足产能需求;复合条预成型机、小平板硫化机、平板硫化机设备作用相同,均可实现成型(含一次硫化)工艺,通过不同的模具口型进行成型生产,企业因受生产车间空间限制及项目建设需要等因素影响,不再建设小平板硫化机**板硫化机,由复合条预成型机承担成型(含一次硫化)工艺,能够满足产能和生产需求;3.原辅料:双25硫化剂由上游供应商直接添加在硅橡胶内,到厂直接投料使用,对生产工艺无影响;4.固废产生量:废齿轮油产生量减少,每台开炼机需要添加齿轮油25kg,每2年更换一次,本项目开炼机数量由13台减少为8台,则废齿轮油的产生量由0.325t/2a减少为0.2t/2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36 | 0 | 0 | 0 | 0.034 | 0.034 | |
| 0 | 0.0168 | 0 | 0 | 0 | 0.017 | 0.017 | |
| 0 | 0.0017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564.48 | 0 | 0 | 0 | 9564.48 | 9564.4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95 | 0 | 0 | 0 | 0.295 | 0.295 | / |
| 0 | 0.122 | 0 | 0 | 0 | 0.122 | 0.122 | / |
| 1 | 化粪池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进水水质相关要求 |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道****公司化粪池处理后依托**道****公司废水排放口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pH值范围为7.0-7.3、其他废水检测指标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1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1.3mg/L、悬浮物22mg/L、氨氮1.41mg/L、总氮9.44mg/L、总磷0.30mg/L、石油类0.67mg/L,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进水水质相关要求(pH:6.5-9.0(无量纲)、化学需氧量:3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80mg/L、悬浮物:150mg/L、氨氮:30mg/L、总氮:40mg/L、总磷:1.0mg/L、石油类:10mg/L)。 |
| 1 | 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橡胶制品制造(C291)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密炼过程产生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及开炼、返炼、成型和二次硫化过程产生的VOCs、臭气浓度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汇入“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车间未收集的投料、密炼、开炼、返炼、成型和二次硫化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废气排气筒出口处废气标干流量最大值为13284Nm3/h,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4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kg/h,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平均处理效率约为89.4%,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橡胶制品制造(C291)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10mg/m3,3.0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颗粒物平均处理效率约为89.9%,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10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9(无量纲),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000(无量纲))。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58mg/m3,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浓度为0.97mg/m3,能够满足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无量纲),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20(无量纲));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1h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08mg/m3,任意一次浓度最大值为1.19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
| 1 | 低噪音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密炼机、开炼机、冷却塔、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为63~90dB(A),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最大幅度降低噪声。 |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东、南、西厂界监测点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dB(A))。****公司共用厂界,不具备检测条件,未检测。 |
| 1 | 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采取分区防渗各区防渗措施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文件要求。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切实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本项目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已采取分区防渗,各区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文件要求。已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切实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物、下脚料、废纸、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气旋塔浮渣、废活性炭、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材料、废弃含油抹布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物、下脚料、废纸、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气旋塔浮渣、废活性炭、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材料、废弃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暂存在于危废暂存间内,已与******公司签订危废协议并委托其处置危险废物。 |
| 1 | 完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预警措施,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开展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及防范能力,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 本项目不断完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各项规章制度,竣工验收后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预警措施,对废气处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试生产前已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70681-2026-139-L);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开展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及防范能力,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
| 生活污水依托**道****公司化粪池处理后依托**道****公司废水排放口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道****公司化粪池处理后依托**道****公司废水排放口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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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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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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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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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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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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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