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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属桶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属桶罐加工项目
地点:**市高新区科韵路101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公司位于**市高新区科韵路101号,公司租赁已建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2624m2
“金属桶罐加工项目”项目主要包括1座车间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车间内主要设备设施23台/套,为****金属桶罐加工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涉及建设的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公用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等。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