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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环境局**分局关于****年加工3万吨超大直径特厚壁无缝钢管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已批准情况的公示 | ||
|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26-10-2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要求,我局对****年加工3万吨超大直径特厚壁无缝钢管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地址:**市**街道鹤伴二路567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地址:**市**街道鹤伴一路838号)提起行政诉讼。
****年加工3万吨超大直径特厚壁无缝钢管建设项目等7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