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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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90万个环保型耐火定径水口项目 | **县苦水马庄村东侧、**路与北环路交汇处向东约 210米**(原** ****油厂厂区内) | **** | ******公司 | 该项目拟投资8000万元,用地面积2600平方米,设计年产环保型耐火定径水口90万个。 | 1.大气环境影响 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 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根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烤、研磨、破碎、筛分及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声环境影响 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得外排。 4.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