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街道:
因开展**市**区2026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申请使用你单位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现将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建设内容:曹州**延(南二路至南二路辅路)建设工程
拟使用林地期限:永久
拟使用林地面积:0.1422公顷
拟使用林地的地类:其他林地
拟使用林地的树种:白蜡、侧柏
拟使用林地四至:南二路以南(x:****067.069;y:****0482.331)、博远路以西(x:****064.156,y:****0555.247),南二路辅路以北(x:****029.185,y:****0528.162)、明远路以东(x:****029.982;y:****058.169)。
公示起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开发区审批服务部,联系电话:054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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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