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
项目地点:**市徐福街道后田村北侧(**市**大道南 侧、泳汶河右岸)
建设单位:****(****处理厂)
建设内容:****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注册资金 2500万元。****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位于**市**市徐福街道海韵苑 43号楼 1 单元 501。公司投资 11601.40 万元在**市**大道南侧、泳汶河右岸建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一致,建设规模为 ****,目前本项目收水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已经铺设完成,本项目不涉及污水和回用水管网的铺设。
****处理厂工程PPP项目位于**市**大道南侧、泳汶河右岸,收纳****集团**园区、徐福街道、新嘉街道西部、芦头镇、****集团本部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
根据本区域现状实际情况以及今后区域人口增长和工业发展新增废水预留一定的规模综合确定项目污水处理模为一期****,远期60000m3/d。 项目采用“预处理(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2/O-MBBR工艺+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池+消毒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pH6-9 ,CODcr≤40mg/L ,BOD5 ≤10mg/L,NH3-N≤2mg/L,SS≤10mg/L,TP≤0.4mg/L ,其中TN≤10mg/L)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泳汶河生态湿地和湿地入河排污口。
项目投资:总投资12388万元,环保投资840万元,占总投资6.78%。
工作制度:项目年工作 365 天,采用三班制,每班 8小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卢永杰
联系电话:186****6552
邮箱:****@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