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审批
山东-枣庄-山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487211M李春艳
王振**省**市**区
****开发区****侧、开元路西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省**市**区 经济开发区****侧、开元路西侧
经度:117.420410 纬度: 35.087950****环境局**分局
2023-04-23
枣环山审〔2023〕10号****
2019-12-1519889.77
16357****
**********公司
913********530884T三益(山****公司
913********47529462025-09-20
2025-11-01
2026-09-162026-10-21
http://www.****.com/NewsView.asp?ID=87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现状提标工程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建成后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全厂新增处理规模3.0万立方米/天,全厂总处理规模达5.0万立方米/天。现状提标工程建成后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A2/O生物反应池现状停留时间由16.56h变为22.0h,处理水量由2.0万立方米降至1.5万立方米/天);扩建工程处理规模3.5万立方米/天,全厂总处理规模达5.0万立方米/天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提标工程主体工艺为“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纤维转盘滤池+1#紫外线消毒池+出水”;扩建工程主体工艺为“****造纸厂废水经各自预处理设施(市政污水进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初沉池、造纸厂废水进沉淀池)处理后再调质混合+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滤布滤池+2#紫外线消毒池+出水”提标工程主体工艺为“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纤维转盘滤池+1#紫外线消毒池+出水”;扩建工程主体工艺为“****造纸厂废水经各自预处理设施(市政污水进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初沉池、造纸厂废水进沉淀池)处理后再调质混合+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滤布滤池+1#紫外线消毒池+出水”
扩建工程未建设2#紫外线消毒池,与现有工程共用1#紫外线消毒池。1#紫外消毒池扩建,增加处理规模,峰值处理水量为7万m3/d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提标工程:对现有工程的预处理单元(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缺氧池、厌氧池进行加盖密封,收集的臭气经新增1套生物除臭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扩建工程:(1)预处理单元(进水泵房、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初沉池与A2/O的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等产臭单元加盖,并将收集臭气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污泥脱水房板框压滤机产生的臭气经垂帘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除臭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泥在污泥浓缩池浓缩后直接经泵打入污泥处理车间进行压滤,污泥压滤后及时清运减少堆存,控制其厌氧发酵,全程应做到不落地。将易产生恶臭的建构筑物设置在下风向,生产和办公区分开,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滤池反冲洗废水、滤布冲洗水以及管网收集的生活污水、工业****处理厂处理后部分排入山洪沟汇入新薛河,部分排入中水系统进行回用。提标工程主体处理工艺:“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出水”,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扩建工程主体处理工艺为“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初沉池+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出水”,处理规模为3.5万立方米/天。 噪声:各种泵类以及各类风机,采取减震、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沉砂、废滤布、生活垃圾、栅渣、废包装袋: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硫酸钙沉渣外售。污泥为疑似危废,需要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填埋场****电厂掺烧处置,如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气:提标工程:对现有工程的预处理单元(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缺氧池、厌氧池进行加盖密封,收集的臭气经新增1套生物除臭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扩建工程:(1)预处理单元(进水泵房、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初沉池与A2/O的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等产臭单元加盖,并将收集臭气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污泥脱水房板框压滤机产生的臭气经垂帘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除臭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泥在污泥浓缩池浓缩后直接经泵打入污泥处理车间进行压滤,污泥压滤后及时清运减少堆存,控制其厌氧发酵,全程应做到不落地。将易产生恶臭的建构筑物设置在下风向,生产和办公区分开,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滤池反冲洗废水、滤布冲洗水以及管网收集的生活污水、工业****处理厂处理后部分排入山洪沟汇入新薛河,部分排入中水系统进行回用。提标工程主体处理工艺:“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出水”,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扩建工程主体处理工艺为“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初沉池+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出水”,处理规模为3.5万立方米/天。 噪声:各种泵类以及各类风机,采取减震、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沉砂、废滤布、生活垃圾、栅渣、废包装袋: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硫酸钙沉渣外售。污泥经过危险废物鉴别,污泥为一般固废,委托砖厂、电厂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无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绿化面积19080m2绿化面积19080m2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525.2 954.5 0 0 0 1479.7 954.5
262.615 413.853 443.906 262.615 0 413.853 151.238
26.262 19.028 22.195 26.262 0 19.028 -7.23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3157 0 0 0 43157 43157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提标工程: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纤维转盘滤池、1#紫外线消毒池;扩建工程: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滤布滤池 出水水质须符合准Ⅳ类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GB18918-2002)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3416.1-2018)一级A标准要求。回用中水须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 提标工程主体工艺为“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出水”;扩建工程主体工艺为“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初沉池+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出水”。 提标工程运行期间:污水处理厂2天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mg/L、19mg/L;氨氮0.497mg/L、0.41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3mg/L、5.2mg/L;总磷0.28mg/L、0.26mg/L;总氮9.71mg/L、8.69mg/L;悬浮物8mg/L、7mg/L,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标准要求。硫酸盐66mg/L、60mg/L;全盐量849mg/L、840mg/L,满足《全市排放硫酸盐全盐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枣环函字〔2022〕5号)相关要求。 氟化物0.29mg/L、0.28mg/L,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GB37/3416.1-2023)标准要求。pH7.0~7.8、7.2~7.8;色度4倍、4倍;石油类0.19mg/L、0.21mg/L;粪大肠菌群770MPN/L、723MPN/L;动植物油类0.09mg/L、0.11mg/L;六价铬、总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烷基汞、总汞、总镉、总砷、总铅均未检出,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等级、《****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4809-2025)要求。 扩建工程运行期间:出口污染物两天检测平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0 mg/L、23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6 mg/L、5.9 mg/L;氨氮0.546 mg/L、0.641 mg/L;总氮8.96 mg/L、7.20 mg/L;总磷0.12 mg/L、0.12 mg/L;悬浮物8mg/L、8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标准要求。 硫酸盐167mg/L、171 mg/L;全盐量9.51×102mg/L、9.38×102mg/L,符合《全市排放硫酸盐全盐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枣环函字〔2022〕5号)中相关要求。氟化物分别为0.64 mg/L、0.76 mg/L,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23)中标准要求。 pH值7.5-7.9、7.6-7.73;色度2倍、2倍;动植物油类0.11 mg/L、0.17 mg/L;石油类0.21 mg/L、0.18 mg/L;粪大肠菌群1.7×102 MPN/L、2.6×102 MPN/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烷基汞均未检出,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等级、《****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4809-2025)要求。浊度6.90 NTU、3.44 NTU;溶解性总固体1.18×103mg/L、1.17×103mg/L;溶解氧8.33 mg/L、8.45 mg/L;总氯0.06 mg/L、0.05 mg/L;氯化物177 mg/L、153 mg/L;大肠埃希氏菌未检出,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垂帘式集气罩、收集废气管道、生物滤池除臭装置、15米高的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有及扩建工程预处理单元(粗格栅、细格栅及沉砂池)、生化单元(A2/O的厌氧及缺氧区)、污泥处理单元(污泥浓缩池)加盖收集废气,污泥处理车间板框压滤机采用密封收集,收集废气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采取加强绿化、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硫化氢两天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02 kg/h、0.007 kg/h;氨两天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37 kg/h、0.040 kg/h;臭气浓度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均为355(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两天检测浓度最大值分别为氨0.15 mg/m3、0.15 mg/m3,硫化氢0.008mg/m3、0.008mg/m3,臭气浓度均<10(无量纲)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基础、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 东、南、西、北四厂界昼间噪声最大为55.2分贝,夜间噪声最大为48.9分贝,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均不超过65分贝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厂区防漏及事故废水应急收集处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厂区防漏及事故废水应急收集处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位和三口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环评要求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签订自行检测协议(见附件)并定期开展自行检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理原则,废包装、栅渣、沉砂、废滤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待鉴别后分类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废机油桶、检测废液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危废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理原则,栅渣、沉砂、废包装、废滤布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硫酸钙沉渣外售;污泥经鉴定为一般固废,委托砖厂、电厂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检测废液、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废机油桶均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危废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生产中未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运行中的全程风险管理。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格落实非正常工况下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运行中的全程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0406-2026-062-L)。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格落实非正常工况下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现有工程提标改造涉及区域削减按照环评要求完成现有工程提标改造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