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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02MA3D8T8U3H | 建设单位法人:刘世强 |
| 江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羊亭镇明海路 4-1 号厂房 |
| ****鱼竿生产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49-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羊亭镇明海路 4-1 号厂房 |
| 经度:121.995860 纬度: 37.43071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5-29 |
| 威环环管表〔2026〕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7-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02MA3D8T8U3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02MA3D8T8U3H | 验收监测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
| 913********4099394 | 竣工时间:2026-07-01 |
| 2026-07-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08 |
| 2026-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该项目位于**省**市**区羊亭镇明海路4-1号厂房,利用现有厂房建设鱼竿生产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省**市**区羊亭镇明海路4-1号厂房(租赁********公司厂房),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建设“****鱼竿生产扩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37.21m2,投产后年可扩产8万支鱼竿。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年可生产鱼竿8万支。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裁布、烫芯、卷管、缠带、固化、脱芯、扒带、切断,精磨、水磨、喷漆、拉漆、烘干、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裁布、烫芯、卷管、缠带、固化、脱芯、扒带、切断,精磨、水磨、喷漆、拉漆、烘干、组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烫芯、固化、调漆、喷漆、拉漆、烘干等工序及危险废物贮存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含二甲苯),各项工序均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安排车间布局,对各产污环节单独密闭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喷漆工序经“水喷淋”预处理后与其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 P1排放。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要求。厂界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标准要求。 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 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官网。 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废纸、废下脚料、水磨沉淀物、废BOPP带,水磨沉淀物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回收部门回收;企业应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有关规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危险废物废色漆桶、废稀料桶、废固化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活性炭、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等,其中废布袋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其他经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必须全密闭,地面进行耐腐蚀硬化和防渗透处理,按规定进行分类贮存、设立识别标志,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省涉****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逸散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烫芯、固化、调漆、喷漆、拉漆、烘干、危废贮存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喷漆工序),污染物为VOCs(非甲烷总烃)、二甲苯。 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大部分先经水帘喷涂机除漆雾,后经集气口收集;烫芯、固化、拉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大部分经集气罩收集;调漆工序、危废贮存产生的有机废气大部分经集气口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道通入“布袋除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VOCs(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和速率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要求。 少部分未收集的废气经过车间通风设施排放至环境大气中,为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中VOCs(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厂界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非甲烷总烃)厂区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标准要求。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磨竿废水和水帘废水;磨杆工序废水经沉淀过滤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废水经水帘喷涂机循环水箱沉淀分离漆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帘一年更换一次喷涂废液,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4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送至******公司****处理厂处理,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项目污水排口排放污水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表 1B 级标准要求。 项目噪声主要为压布机、卷管机、缠带机、脱芯机、水磨机、精磨机、空压机、废气处置设施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t/a,集中收集后由******公司****处理场进行处置。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废纸、废下脚料、水磨沉淀物、废BOPP带。废包装、废纸产生量约为3.2t/a,废下脚料产生量约为0.8t/a,废BOPP带产生量为0.5t/a,委托****回收处置;水磨沉淀物产生量为0.629t/a,委****服务中心清抽沉淀过滤池后外运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为废色漆桶、废稀料桶、废固化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活性炭、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调漆、拉漆、喷漆工序产生废色漆桶、废稀料桶、废固化剂桶,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约1.25t/a。喷漆工序产生漆渣、水帘喷涂废液;漆渣危废类别为HW12,危废代码为900-252-12,产生量约0.3t/a;水帘喷涂废液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约1.5t/a。布袋除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产生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布袋,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约0.265t/a;废活性炭,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39-49,产生量约1t/a;废催化剂,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约0.00133t/a。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库,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定期转运、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以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监测,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不得污染地下水、土壤及周边环境。 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 的应急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隐 患排查。 已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台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已开展了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6 | 0.024 | 0 | 0 | 0 | 0.084 | 0.024 | |
| 0.101 | 0.0465 | 0.33 | 0 | 0 | 0.148 | 0.046 | |
| 0.003 | 0.0047 | 0.0258 | 0 | 0 | 0.008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640 | 5614.8 | 0 | 0 | 0 | 8254.8 | 5614.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9 | 0.172 | 0.756 | 0 | 0 | 0.362 | 0.172 | / |
| 1 | 化粪池、沉淀过滤池、水帘喷涂机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依托原有化粪池、沉淀过滤池,新增3台水帘喷涂机 |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磨竿废水和水帘废水;磨杆工序废水经沉淀过滤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废水经水帘喷涂机循环水箱沉淀分离漆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帘一年更换一次喷涂废液,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送至******公司****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排口排放污水中pH的监测结果为7.6~7.7,其余各污染物的监测结果日均值最高值分别为悬浮物134mg/L、化学需氧量21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6.1mg/L、总氮40.8mg/L、氨氮22.3mg/L、总磷7.64mg/L、动植物油0.76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 1B 级标准限值要求。水磨废气 |
| 1 | 布袋除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要求 | 依托原有“布袋除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项目P1排气筒废气中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940kg/h,二甲苯排放浓度未检出、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05kg/h,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5dB(A),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1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废纸、废下脚料、水磨沉淀物、废BOPP带,水磨沉淀物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回收部门回收;企业应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有关规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危险废物废色漆桶、废稀料桶、废固化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活性炭、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等,其中废布袋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其他经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必须全密闭,地面进行耐腐蚀硬化和防渗透处理,按规定进行分类贮存、设立识别标志,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省涉****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逸散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t/a,集中收集后由******公司****处理场进行处置。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废纸、废下脚料、水磨沉淀物、废BOPP带。废包装、废纸产生量约为3.2t/a,废下脚料产生量约为0.8t/a,废BOPP带产生量为0.5t/a,委托****回收处置;水磨沉淀物产生量为0.629t/a,委****服务中心清抽沉淀过滤池后外运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为废色漆桶、废稀料桶、废固化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活性炭、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调漆、拉漆、喷漆工序产生废色漆桶、废稀料桶、废固化剂桶,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约1.25t/a。喷漆工序产生漆渣、水帘喷涂废液;漆渣危废类别为HW12,危废代码为900-252-12,产生量约0.3t/a;水帘喷涂废液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约1.5t/a。布袋除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产生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布袋,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约0.265t/a;废活性炭,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39-49,产生量约1t/a;废催化剂,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约0.00133t/a。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库,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定期转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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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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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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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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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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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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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