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蛟龙镇烈疃新村(烈疃村)土地承包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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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蛟龙镇烈疃新村(烈疃村)土地承包项目招租公告

我单位受****委托,现对**县蛟龙镇烈疃新村(烈疃村)土地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前来咨询并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蛟龙镇烈疃新村(烈疃村)土地承包项目

二 、项目概况:竞租者可自行现场勘察。

三 、标包划分及竞租方式和租金支付

标包

竞租方式

租金支付

招租最低限价

A

招租项目采用明标明投的方式,现场举牌竞标。本项目最低限价为一级土地800元/亩/年,二级、三级土地650元/亩/年,从最低限价向上投,低于最低限价无效,价格以一级;二级、三级土地亩/年合计总报价最高者中标,如合计总报价相同的以二级、三级土地亩/年最高者中标。(一级;二级、三级土地需同时竞价,不接受一级;二级、三级土地单独竞价)

租赁期限为5年,中标(承租)人在中标后7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交清第一年承租费(成交后7日内足额支付招租人),承租费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一交,按中标价缴纳(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一级土地800元/亩/年,

二级、三级土地650元/亩/年

四、承租要求:

1、招租人有权监督中标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中标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招租人有权在合同承诺租赁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租赁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招租人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招租人应及时如数转给中标方。如需招租人办理手续的,招租人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中标方有权要求招租人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招租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5、中标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

6、中标方不得改变承租土地的用途,不得超出土地性质以外的经营使用。

7、中标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椋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8、合同租赁****政府政策或其他原因被征收的,土地征收补偿金归出招租人所有,地面附着物补偿金归中标方所有,招租人应将相关补偿款项及时如数转给中标方,否则视为违约。

9、承包到期后,如不再继续承包,承包期内中标方在该承包地内产生的所有地上附着物在到期后一周内自行清理完毕,逾期不清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招租人代为清理处置。

10、其他要求合同另行约定。

五 、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县**路中段)

3、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 、竞租保证金:

缴纳时间:竞租时间截止前

保证金: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转账或现金

竞投人执竞租保证金交款回执单到****财务室确认保证金缴纳票据,并在附言中注明**县蛟龙镇烈疃新村(烈疃村)土地承包项目。

竞租保证金交款账号:

开户行:****公司**支行

户名:****

账号:242****21366

联系人:吴建业

联系电话:138****6816

5、 竞投人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企业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并按手印留存)

(1)自然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报名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竞投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六 、本次竞租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报价。

七、合同签订时间和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中标(承租)人需在中标后7日内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八 、竞租时间、地点

1、竞租时间:2026年11月02日下午14时30分(逾时视为弃权);

2、竞租地点:****会议室(**县**路中段)

九、其他公告事项

1、竞投人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对项目现状、项目内容及招租公告的认可。

2、本项目须满足3家及以上方可进行竞租。

3、未中标(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中标(承租)人须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竞投人在竞租报价中自行考虑:中标(承租)人须向代理机构以现金的方式交纳中标服务费2600元,中标后当场支付。

5、本项目竞租时,****公证处现场公证,公证费由中标(承租)人支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政府公示栏、**县蛟龙镇烈疃新村公示栏、

(https://www.)、

**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n/)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租人

名 称:****

地 址:**县蛟龙镇烈疃新村

联系人:李书记

联系方式:139****3317

2、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县**路中段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39-****076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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